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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6-12 18:21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 一、本激励计划分配总览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 权数量(万份)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核心经营管理团队成员(19 | 341 | 70.16% | 2.81% | | 人) | | | | | 合计(19 人) | 341 | 70.16% | 2.81%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 | | | | 获授的第二 | 占本激励计 | 占本激励 | | --- | --- | --- | --- | --- | --- | --- | | 序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类限制 ...
丝路视觉: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6-12 18:21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4年6月12日为授予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341万份股票期权,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4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25][27]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权益合计486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147.3181万股的4.00%[7] - 授予人数2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经营管理团队成员[7] 权益比例与价格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341万份,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81%,行权价格为19.34元/份[7]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5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19%,授予价格为9.67元/股[7] 有效期与行权/归属比例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均不超过48个月[10] -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40%,第二个行权期30%,第三个行权期30%[10]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40%,第二个归属期30%,第三个归属期30%[10] 业绩考核目标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025年不低于35%,2026年不低于60%[11][13] 个人考核情况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对应行权/归属比例系数不同[11][13] 时间流程 - 2024年5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16] - 2024年5月28日至6月7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16] - 2024年6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7] - 2024年6月1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7] 核心团队获授情况 - 核心经营管理团队获授股票期权341万份,占授予权益总数的70.16%,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2.81%[22] 假设参数 - 标的股价假设为2024年6月12日收盘价17.02元/股[29] - 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29]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4.45%、21.94%、23.45%[29]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29] - 股息率为0[29] 费用摊销 - 股票期权预计摊销总费用528.55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157.79万元、216.26万元、117.43万元、37.08万元[30]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1131.44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399.76万元、483.21万元、195.06万元、53.40万元[30] - 合计预计摊销总费用1659.99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557.55万元、699.47万元、312.49万元、90.48万元[30]
丝路视觉: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6-07 15:47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证券代码:300556 |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4-051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8 |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5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对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 ...
丝路视觉: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06-07 15:47
| 证券代码:300556 |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4-050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8 |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5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 ...
丝路视觉: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5-27 19:04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本激励计划分配总览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 权数量(万份) | 占本激励计划授 予权益总数的比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 | 例 | | | 核心经营管理团队成员(19 | 341 | 70.16% | 2.81% | | 人) | | | | | 合计(19 人) | 341 | 70.16% | 2.81%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 | 8 | 王瑜 | 中国 | | 董事会秘书 | 10 | 2.06% | 0.08% | | --- | --- | --- | --- | --- | --- | ...
丝路视觉: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5-27 19:04
| 证券代码:300556 |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8 |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特别提示 一、《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丝路视觉"、"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 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
丝路视觉: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7 19:02
။ |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III JunZeJun Law Offices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28 层、29 层 邮编: 518000 电话(Tel): (86-755)3398 8188 网址(Website): www.junzejun.com 目 录 | 释 义… | | --- | |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 | |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决策程序及依据…………………………………………………………………………………………………………………………………………………………………………………………………………………………………………………………………………………………………………………… | | 三、结论性意见 |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本所 | 指 |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公司/丝路视觉 | 指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丝路视觉: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7 19:02
= | 君泽贵律师事务 JunZeJun Law Off |▌|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 JunZeJun Law Offices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28 层、29 层 邮编:518000 电话(Tel): (86-755)3398 8188 网址(Website): www.junzejun.com l il 君泽君津师事务 JunZeJun Law Offi 录 目 | 释 人… | | --- | |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其合法合规性……………………………………………………………………………………………… 8 | |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 . | |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 |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 | 六、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 七、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 | 八、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的回避 ...
丝路视觉: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5-27 19:02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 ...
丝路视觉: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5-27 19:02
| 证券代码:300556 |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 公告编号:2024-04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8 |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丽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丽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 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丝路视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丽杰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