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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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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3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负责人,董秘组织实施[3] - 证券法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监管[3]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登记备案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和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3] - 披露重大事项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17] 流程程序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包括知情人告知等环节[16][18] - 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有部门内、部门间和对外规定[18] 保密义务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利用交易[20] -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专人报送保管重大信息文件[20] 违规处理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将处罚、赔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1][24]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2] - 定期查询买卖股票情况,有权问责处置收益并备案[25] - 发现违规核实追究责任,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5]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9: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出现特定6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人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13]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投票相关 - 股东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1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8]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提案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等情况计为弃权[2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需在原定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说明原因[15]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9] 决议相关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分类表决[20] - 特定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的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的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 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1] 其他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违法决议无效或撤销违规决议[34]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41]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43]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32
投资权限 - 股东会对外投资权限涉及指标占比50%以上,对应绝对金额有标准[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涉及指标占比10%以上,对应绝对金额有标准[8]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由董事会、股东会决策[7] - 项目投资部为对外投资专门预审机构[11] - 总经理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并汇报进展[11] - 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及手续办理,执行严格手续[11] - 审计部检查和评估投资相关内控制度[12] - 证券法务部负责投资项目法律文件起草与审核[12] 投资报告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企业发展部每季度报告项目情况[14] 投资处理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8]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子公司应向证券部报送信息[20] - 相关部门应按制度提供应披露信息[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22] - 制度与新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并修订[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23] - 制度涉及公司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24]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11-25 19:30
担保情况 - 拟为宏濑光电提供不超1亿业务合同担保额度,期限两年[1] - 宏濑光电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117.42%[3]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2864.16万元,新增1亿[3]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2.89%[3] 财务数据 - 宏濑光电2025年9月30日资产18308.12万元,负债21497.48万元,净资产 - 3189.36万元[4] - 宏濑光电2025年1 - 9月营收9492.40万元,净利润 - 2170.82万元[4] 其他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有效对外担保总额96564.12万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27.88%[8]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涉诉及败诉担保[8]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11-25 19:30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147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的制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 配的规定基础上,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可持续 发展,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 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 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学、 ...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5 19:30
制度修订与制定 - 2025年11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11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项无需提交[1][2][3] - 新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社会责任制度2项[2][3] 制度施行 - 第1 - 11项、第31项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3] - 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 信息披露 - 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3]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25 19:30
可转债相关 - 2023年3月2日公司发行12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127,600.00万元[1] - “精测转2”转股期限自2023年9月8日至2029年3月1日止[2]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精测转2”累计转股数量为9,248股,2025年4月1至10月31日累计转股2,021股[2]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均由279,743,151增至279,745,172[2] 章程修改 - 章程修改将全文“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4] - 章程修改删除全文“监事”相关内容[4] - 章程修改将“监事会”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章程修改公司增加资本方式中“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6] - 章程修改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6] 股东权益 - 公司董事、高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剩余持股5%以上除外[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或同意人数及表决权未达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0]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他人侵权,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10] 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4]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公告并提交审议[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方式[18] - 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1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0][21]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1][22]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25] - 因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任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补选[25]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26] - 董事辞职后三年内公司拟再次聘任,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报告证券交易所[26]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仍然有效[26][27]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27][2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8][47]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8][4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4]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4] -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3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4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42] - 监事会会议应当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通过[42] - 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43] 其他 - 公司在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4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5]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45]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4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46] - 独立董事可以独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46]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46] -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46]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47]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47] -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48]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1-25 19:30
股权转让 - 公司拟转让上海精测5000万元注册资本(2.4124%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及员工,总价9167.1235万元[1][2][3] - 还向上海精昕等多方转让不同金额注册资本[3] - 转让后公司持有上海精测股权比例由61.2460%降至58.8336%[3] -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8334247元/股,分三年按20%、40%、40%支付[17][19] 公司数据 - 上海精测注册资本207265.2777万人民币[11] - 2024年末资产总额3285083577.28元,2025年9月末为3407830663.12元[13] - 2024年末负债总额1446448363.54元,2025年9月末降至1142239715.01元[13] - 2024年净利润 -87725887.63元,2025年1 - 9月净利润达188775794.11元[13] 决策审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转让议案[1][4] -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转让议案均持积极态度[1][26] 其他关联交易 - 除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24]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1-25 19:30
增资情况 - 武汉精鸿拟增资5000万元,公司出资4000万元[2] - 增资后武汉精鸿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为10000万元[2] - 公司直接持有武汉精鸿股权比例由70%变为75%[2] - 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12] 决策流程 -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增资议案[3][17] - 保荐机构对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18] 交易安排 - 各方5年内完成出资,2026年1月31日前首次出资不低于20%[9] - 甲方2放弃优先认购权[9] 业务相关 - 武汉精鸿聚焦自动测试设备领域,覆盖半导体后道电学测量制程[14] - 增资有利于开展半导体检测设备研发生产业务[14] 其他 - 交易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 - 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无其他关联交易[16]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25 19:3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2月11日15:00[2] - 网络投票12月11日9:15 - 15:00(不同系统)[2] 股权登记与登记信息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4日[2] - 现场登记12月5日8:30 - 16:00[8] - 信函等登记12月5日17:00前送达[8] -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法务部[9] 议案情况 - 议案2包含12个子议案[5] - 《关于修订等制度的议案》有12个子议案[20] - 《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表决范围[20] 投票规则 - 特别决议议案2/3以上通过,普通决议1/2以上通过[7]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7] 其他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50567,简称“精测投票”[16] - 公告2025年11月25日发布[14] - 授权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1] - 参会股东登记表12月5日17:00前送达[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