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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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公司全资子公司宇华精机已全面布局直线运动部件领域
证券日报· 2025-12-30 20:43
公司业务布局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宇华精机已全面布局直线运动部件领域 [2] - 产品包括高精度滚珠丝杠副、高精度直线导轨副、行星滚柱丝杠副、微型丝杠、直线执行器等 [2] 目标市场与开拓方向 - 产品瞄准中高端装备产业、自动化产业、人形机器人产业、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进行大力开拓 [2] 信息披露原则 - 关于具体业务合作情况涉及商业机密不便透露 [2] - 若相关业务达到需披露的标准或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贝斯特涨2.02%,成交额1.62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500.77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30 11:48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2月30日盘中,公司股价上涨2.02%,报25.77元/股,成交额1.62亿元,换手率1.35%,总市值128.99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00.77万元,其中特大单净买入47.88万元,大单净买入452.88万元 [1] - 公司股价今年以来上涨13.13%,近5个交易日上涨10.18%,近20日上涨7.46%,但近60日下跌12.26% [1] 公司业务与行业属性 -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零部件和智能装备及工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占比93.11%,智能装备及工装占比3.51% [1]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汽车-汽车零部件-底盘与发动机系统,概念板块包括工业4.0、丝杠、机器人概念、比亚迪概念、人形机器人等 [1]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77万户,较上期减少1.41%,人均流通股9866股,较上期增加1.43% [2] - 截至9月30日,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ETF(159530)为第二大流通股东,持股717.26万股,较上期大幅增持600.59万股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六大流通股东,持股400.52万股,较上期减少59.72万股 [3] - 南方中证1000ETF(512100)为第八大流通股东,持股228.78万股,较上期微减1.72万股 [3] - 华安乾煜债券发起式A(013650)为新进第十大流通股东,持股166.98万股 [3] - 永赢先进制造智选混合发起A(018124)和华夏中证1000ETF(159845)已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3] 财务业绩 -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1亿元,同比增长7.52% [2] -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36亿元,同比增长5.06% [2] 分红历史 - 公司自A股上市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4.55亿元 [3] - 近三年,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2.48亿元 [3]
贝斯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15 21:43
公司治理与会议安排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15日晚间召开并审议通过议案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
贝斯特: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5 18:54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1] - 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文件[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汽车行业占比93.11%[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其他业务占比6.89%[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16亿元[1]
贝斯特(3005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对外投资审批 - 涉及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由董事会审批披露[6] - 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 - 50%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披露[6] - 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披露[6]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披露[6]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披露[6] - 涉及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超50%,需股东会审批披露[6] - 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披露[6] - 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超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披露[6]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披露[6]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超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披露[6] 投资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子公司每月报送会计报表和资料[14] - 内部审计部每年对被投资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全面检查和专项审计[14] - 证券投资部协调出席子公司重要会议,收取分红,维护股东权益[14] 投资收回与转让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 - 投资项目背离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6] - 投资收回及转让按章程办理,实施小组提交书面报告报批[16]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子公司遵循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司有知情权[18] - 子公司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第一时间报送公司[18]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
贝斯特(3005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8][9] - 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0]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2日发书面通知[11]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2]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16]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另有要求[18]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9]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1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出席人员签字[21] - 会议决议书面记载,出席董事签字[21]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相同,由董事会解释[25]
贝斯特(3005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0] - 年度业绩七种情形之一1个月内披露预告,半年度三种情形之一可预告[13][14]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年报需审计[10][11] - 董事高管确认,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并提意见[11][12] - 不能按期披露需报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期限[10] - 业绩泄露或传闻致异常波动需披露财务数据[14] - 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4] - 一季度报告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10]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建立并实施信息披露制度,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披露,财务负责人对财务资料负责[22] - 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承担披露义务[2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董事会秘书传达要求[23][24] - 董事高管保证报告按时披露,审计委员会监督履职[25] - 控股股东等主动告知股份质押等情况并配合披露[26] - 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履行关联交易程序[28] - 接受委托持股5%以上告知委托人情况[28]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原因及意见[29] 其他规定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风险需披露[17] - 重大事件知情人通报,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31] - 信息披露在期限内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规范[34] - 指定报刊《证券时报》,网站巨潮资讯网[36] - 披露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借阅办手续[38] - 信息保密,失误追究责任,顾问擅自披露追责[40][41] - 不以新闻发布代替披露,制度董事会解释修订[41][4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3]
贝斯特(30058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担保原则与对象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3] - 可对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关系单位、子公司等偿债能力强的对象担保[6]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8]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9]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7] - 在指定报刊披露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17][32] 违规处理 - 违反担保制度,董事会视情况处分责任人[19][20] - 董事和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追究责任[35] - 经办人员擅自提供担保造成损失应赔偿[36] - 经办人员怠于履职造成损失视情节处罚[37] - 责任人擅自使公司担责造成损失可处分索赔[38] - 责任人违反制度未造成损失仍可处罚[3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担保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3]
贝斯特(30058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任期与选举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需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0]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特定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6]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1] - 公司应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按要求提供资料[31]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并披露[32]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等执行,修改需经审议[3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