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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0 15:48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704.53万元,同比上升1.03%[3] -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74.97万元,同比上升9.58%[4] -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的净利润为26,271.93万元,同比上升8.11%[4] - 涡轮增压零部件2024年销售收入为105,759.77万元,复合增长率为9.83%[1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宇华精机生产的高精度滚动丝杠副和直线导轨副产品2024年达成小批量订单滚动交付[8] - 宇华精机自主研发首创“高精度双端面中心孔专用磨床”,自研“滚珠丝杠副寿命测试机”[8] - 宇华精机生产的滚珠丝杠副精度达行业最高C0级,直线导轨副精度达UP级[8] - 宇华精机应用于新能源汽车EMB制动系统滚珠丝杠副完成首次客户交样[1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安徽贝斯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4年竣工开业,项目总用地约110亩,总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7] - 公司选址泰国投资设厂,设立“倍永华新技术有限公司”,正在开工建设中[1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第一梯次产业积极践行开源节流策略,荣获康明斯中国区“战略合作贡献奖”与“最佳供应商奖”[4] - 公司举办“新质生产力赋能行业新发展——直线运动部件多领域应用高峰论坛”[9] - 2024年公司确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15] - 公司通过聚焦新技术研发应用,打造“贝斯特工业4.0”建设[11] - 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作为“客户”和“供应商”双重角色,提升业务智能化等水平[12] - 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和优化KPI考核等绩效方法,优化长效激励机制[14]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扩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规模,增强客户粘性[21] - 2025年公司加大资源投入,推动第三梯次产业发展[22] - 2025年公司筹划第19届中国国际机床展览会相关展览活动[23] - 公司力争2025年第三季度泰国倍永华竣工开业[24] - 泰国倍永华以泰国为枢纽深耕东南亚市场,辐射澳新、南亚等区域[24] - 2025年公司在效率提升上持续下功夫,激发三大产业协同优势[25] - 2025年公司要把产品质量放在突出位置[26] - 公司要将品质管理放在生产全流程控制中[26] - 公司要通过质量提升巩固市场地位、提升产能和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和消耗[26] - 公司要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和流程,做好安全舆论宣贯[26] - 公司要进一步完善OA、ERP以及MES系统[26] - 公司要加大对核心技术、业务等商业机密的管控力度[26] - 公司要完善及优化保密制度、流程[26] - 公司要强化涉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26] 其他数据 -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近200人的高效研发团队[14]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有效专利授权105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14] - 2024年12月,公司为119名激励对象办理138.9953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14]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全年共召开6次会议[15] - 2024年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1次,董事会全面执行股东会决议[17] -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履行审核与监督职责[17]
贝斯特(300580)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4月)
2025-04-20 15:48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部分情形需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但特定情形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6]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未执行的,股东可起诉,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或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1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7][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6]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46]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6]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5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4][55]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56]
贝斯特(30058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0 15:48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规,无违规情况[3] - 2024年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合规,财务状况良好[3]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提升治理水平[6] 其他情况 -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2] - 2024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3] - 2024年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且程序合规[4]
贝斯特(30058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2025-04-20 15:48
资金核查 - 公司核查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1] - 2024年及以前年度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情况[1] 审计情况 - 公证天业审计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 - 事务所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情况[3]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含专项说明和汇总表[5]
贝斯特(30058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0 15:48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董事会核查评估独立董事纪志成、汪群峰独立性[1] - 两人未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符合法规对独立性要求[1]
贝斯特(3005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0 15:48
人员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59人,注册会计师349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68人[2]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公证天业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81家,审计收费8,151.63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2] 审计相关 - 2024年4月19日多会审议通过续聘公证天业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3] - 公证天业对公司2024年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2025年2 - 4月审计委员会多次听取审计情况并沟通[5][6] - 经评估,公证天业能满足2024年度审计要求,表现良好[7]
贝斯特(300580)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04-20 15:48
审计委员会任期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4日[1] 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 - 2024年1月15日审议《2023年内部审计部工作总结》等[2] - 2024年2月17日听取《2023年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2] - 2024年3月15日审议《2023年财务报表(初稿)》[2] - 2024年4月19日审议多项2022年度议案及2023年一季报[3] - 2024年8月7日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 - 2024年10月22日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4] 审计相关要求 - 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等[4] - 审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督促出具审计报告[5] 财务内控情况 -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5]
贝斯特(30058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04-20 15:48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135,704.53万元,同比增长1.03%[2]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874.97万元,同比增长9.58%[2] - 基本每股收益0.5785元,同比增长4.76%[2] - 2024年营业利润32,703.22万元,同比增长9.41%[3] - 扣非净利润26,271.93万元,同比增长8.11%[3] - 资产负债率16.80%,同比降2.44%[3] 资产负债 - 2024年末货币资金18,628.61万元,同比降9.7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75,508.35万元,同比增5.96%[6] - 应收账款48,709.73万元,同比增10.33%[7] - 存货27,057.51万元,同比降6.79%[7] - 固定资产145,271.95万元,同比增19.06%[7] - 应付账款29,373.26万元,同比增23.54%[11] - 应交税费3,732.78万元,同比增1286.41%[11] - 负债合计62,675.56万元,同比降8.44%[11] - 股本50,054.39万元,同比增47.41%[15] - 资本公积108,413.48万元,同比降11.20%[15] - 所有者权益合计310,430.98万元,同比增8.05%[15] 收支情况 - 2024年营业成本88,614.22万元,同比增0.39%[17] - 税金及附加1,817.67万元,同比增40.34%[17] - 销售费用661.35万元,同比降22.66%[17] - 投资收益2,116.06万元,同比增102.80%[1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26.90万元,同比增114.35%[17] - 资产减值损失 -845.83万元,同比增180.92%[17] 现金流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2,787.99,同比减少46.59%[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3,120.32,同比减少58.23%[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7,756.32,同比增加0.73%[19]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为412.14,同比增加233.88%[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323.48,同比减少36.87%[19]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较去年同期减少78.13%,系应收票据减少所致[7] - 预付账款较去年同期增加31.99%,系业务增长所致[8] - 应付票据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0%,系应付票据减少所致[10] - 应交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1286.41%,系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11][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因票据支付方式改变[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因购买理财产品增加[20]
贝斯特(300580) -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5-04-20 15:46
股东会时间 - 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5月16日下午1:00现场召开[1][2][17] - 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1][2][15]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2日[3] 会议议案 - 会议审议10项议案,议案10.00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投票规则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指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5] 现场会议登记 - 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8:30 - 11:30、13:00 - 16:30[7] - 登记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公司陆藕东路厂区408会议室[7] 其他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580”,投票简称为“贝斯投票”[13] - 公司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联系电话0510 - 82475767[9]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度股东会结束[17] -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22]
贝斯特(300580)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0 15:46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9项议案[1][3][4][6][7][8][9][11][12] 审计机构 - 拟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8] 报酬规定 - 现任监事按岗位领报酬,不额外领津贴[11] 章程修订 - 根据新公司法修订公司章程[12] 后续安排 - 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