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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2-06 19:54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届满[1] - 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 - 选举任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人员信息 - 任明明198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11月加入公司[4] - 任明明现任职工代表监事、LED事业部研发副总经理[4] - 截至公告日任明明未持股,无关联关系,未受处罚,符合任职条件[4]
英飞特: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2-06 19:53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1] - 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1] - 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1名[3][4] 人员持股 - F MARSHALL MILES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5,459股,源于股权激励计划[10] - 贾佩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6,250股,源于股权激励计划[11] - 黄美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源于股权激励计划[13] - 熊代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750股,源于股权激励计划[14] - 雷婷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7,010股[15] 人员变动 - 盛况先生、丁喆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股[6] 合规情况 - 董事会中兼任高管的董事人数未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等符合相关法规要求[3] - 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 任期情况 -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5]
英飞特: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6 19:53
中国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城星路 69 号中天国开大厦 12 层 310020 12/F, Zhongtian Guokai Building, 69 Chengxing Road, Qianjiang CBD, Shangcheng District, Hangzhou 310020, China 电话 Tel: +86 571 8829 8760 传真 Fax: +86 571 8888 8888 电邮 Email: hangzhou@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m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英飞特电子(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 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本所已得到 ...
英飞特: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6 19:53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4-014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郑淑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 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现场口头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 求。 2、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 本次会议由郑淑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 ...
英飞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6 19:53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4-012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6日(周二)下午 14: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2024 ...
英飞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6 19:48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4-013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现场口头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在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 知时间要求。 2、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董事 4 人,董事 F MARSHALL MILES、林镜、应林光、竺素娥、孙笑侠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董事会由 GUICHAO HUA 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
短期费用承压,不改长期趋势向好
西南证券· 2024-02-06 00:00
业绩预告 - 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业绩亏损,低于预期[1] - 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将增长至3993.78百万元[10] - 预计2023年净利润为-109.68百万元,2024年将增长至266.69百万元[10] 新能源业务 - 公司新能源业务在2023年上半年实现快速增长,有望成为第二成长曲线[2] 盈利预测 - 公司下调了2023-2025年盈利预测,但预计费用端压力将缓解,维持“买入”评级[2] - 2024年业绩对应的PE仅为11倍,相比可比公司平均PE 28.1倍,维持“买入”评级[8]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下行、行业需求回暖不及预期、海外经营和汇兑风险等风险[3] 财务指标 - 资产负债率预计从2022年的39.46%增长至2025年的47.04%[10] - ROE在2023年预计为-7.09%,但在2025年预计将增长至13.19%[10]
英飞特: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
2024-01-22 19:3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条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条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 程》、本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 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 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下同)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 1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 员代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一条 为适应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 ...
英飞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01-21 16:2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不少于二分之一为独立董事[4] 职权暂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6]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1] - 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1] 会议形式 - 定期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临时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11] 会议通知 - 召开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送达通知,经全体委员同意可免于,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2]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可用快捷方式,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3] 会议举行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表决权行使 - 委员可亲自或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16] 建议处理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9] 决议通过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才有效[1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 委员撤销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表决方式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非现场会议可采用多种方式表决[19] 决议通报 - 决议生效次日应向公司董事会通报[21] 回避表决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经讨论可参加[24] 委员权限 - 委员可查阅公司多种相关资料[27] - 委员可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等作出评估[27] 人员定义 - 本工作条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29] 条例解释与生效 - 本工作条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英飞特: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01-21 16:2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职权行使与委员选举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6] 事项审议与决议 - 规定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8] 会议召开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定期会议应提前三日送达通知,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3] - 定期会议采用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快捷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4]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4] - 应记录表决结果,由会议记录人记录在案[21] 审计职责 - 委员可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29]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有六项主要职责[29] 委员权利与义务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29] - 可就问题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询问[30] - 对未公开的公司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0] 表决方式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非现场会议可采用视频等方式表决[20] 决议生效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随意修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