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30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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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信息披露依据与原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5] 信息披露制度与责任人 - 公司应建立接待和推广、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等制度[6]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11]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2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1] 特殊事项披露要求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29]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36]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38]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8] - 公司应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30] 信息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56]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56]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责任人信息披露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公司对其进行处罚[74] - 公司应及时将责任追究、处分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74]
赛托生物(30058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董事会成员中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特定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以上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27]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6] 其他规定 - 董事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8]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8] - 细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0] - 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1]
赛托生物(300583)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财务报告时间规定 - 12月31日17:00为交易或事项截止时点,24:00为资金收付截止时点[13] - 月度财务报告须在每月15日以前编制完成[21] - 季度财务报告须在季后30日内编制完成(含审计时间)[21] - 半年度财务报告须在季后60日内编制完成(含审计时间)[21] - 年度财务报告须在年后120日内编制完成(含审计时间)[21] 财务报告相关职责 - 财务部负责人组织会计核算、编制等工作及数据审核[5] - 财务总监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工作[5] - 审计部审计财务报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6] - 总经理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7] - 董事会审核和确认财务报告[8] 内部控制相关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业务授权等提供合理保证[26] - 建立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岗位责任制[27] - 加强销售与收款等五大业务循环内部控制[25] 岗位工作要求 - 现金出纳员确保账款一致,无账外现金或白条抵库[27] - 银行出纳员确保银行账户与对账单基本吻合,无表外账户和存款[27] - 票据管理员确保票据交易有真实背景,应收票据余额与库存票据一致[29] - 会计核算员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记账凭证与账户记录一致[29] - 财务部稽核员确保记账凭证审核无误,账务系统记录未修改并备份[29] - 财务部负责人确保年度结账事项办妥,财务报告经双重检验,合并报告编制合规[29] - 审计部保证重大交易审计,内部控制有效,ERP系统良好,会计资料备份[27]
赛托生物(300583) - 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信息披露 - 董事等在年报编制期有保密义务,披露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股票[4] - 特定业绩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8] - 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0] 审计工作 - 审计委员会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提交报告并记录[13] - 审计前后审阅报表,表决后提交董事会审核[13] - 提交审计总结和续聘或改聘决议[13] 报告审议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改聘事务所需全面评价,提交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审议[15]
赛托生物(300583) -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667股[1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702,126元[18] - 公司成立时普通股总数为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30] 股权相关 - 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认购3980.272万股,占总股本49.75%[31] - 米超杰认购2444.80万股,占总股本30.56%[31] - 浙江实地东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597.328万股,占总股本7.47%[3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9,702,126股,均为普通股[32] 股份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4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4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4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5]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6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8]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事务[11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6]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47][148] 总经理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53][156]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6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4]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74]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74]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84][185]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4][19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95][196][198]
赛托生物(300583)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除董事长外,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变动处理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指定新委员,未达标前暂停职权[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2]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23]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7]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2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赛托生物(3005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机制、稳定投资者基础等[4][5]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6]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政府部门等[7][9] 沟通与会议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0] - 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公告通知[15]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可举行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15]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 实施融资计划时可举行路演[17] - 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可举行业绩说明会,提前2日发通知[23]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24] 人员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活动[19] - 员工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20][21] - 部门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22] 活动规范 - 活动结束2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在互动易刊载[27]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活动[27]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次日开市前披露[27] 接待与审核 - 上门来访投资者,证券事务部派专人接待并建档案[22]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主动采访媒体资料经董秘审核[22] 部门关系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3]
赛托生物(3005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等自行召集,发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9] - 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9][10] 提案规则 - 董事会等有权书面提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情形出现提前2个工作日说明[15]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9:00 - 9:30,结束不早于下午3:00[18] 其他规定 - 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持有自己股份无表决权[24]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0]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23][24]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7]
赛托生物(30058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内部审计工作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及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所有业务环节内部审计[2]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7] - 每年结束前二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二月提交年度报告[13]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0] 重大情况处理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报告[21] - 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认为内控重大问题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1] 特定事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2][23][24]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4] 审计档案管理 - 保管时间分永久、长期(10 - 50年)、短期(10年以下)[24] 人员管理与奖惩 -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绩效[27] - 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建议[27] - 内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追究责任[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34]
赛托生物(3005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离职披露与交接 - 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高辞职情况[6] - 30日内确定辞任法定代表人董事后的新法定代表人[7] - 董高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1] 义务与股份转让 - 董高离职2年内承担忠实义务[11]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5]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股不超25%[15] 其他规定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5]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