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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财务报告时间规定 - 12月31日17:00为交易或事项截止时点,24:00为资金收付截止时点[13] - 月度财务报告须在每月15日以前编制完成[21] - 季度财务报告须在季后30日内编制完成(含审计时间)[21] - 半年度财务报告须在季后60日内编制完成(含审计时间)[21] - 年度财务报告须在年后120日内编制完成(含审计时间)[21] 财务报告相关职责 - 财务部负责人组织会计核算、编制等工作及数据审核[5] - 财务总监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工作[5] - 审计部审计财务报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6] - 总经理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7] - 董事会审核和确认财务报告[8] 内部控制相关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业务授权等提供合理保证[26] - 建立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岗位责任制[27] - 加强销售与收款等五大业务循环内部控制[25] 岗位工作要求 - 现金出纳员确保账款一致,无账外现金或白条抵库[27] - 银行出纳员确保银行账户与对账单基本吻合,无表外账户和存款[27] - 票据管理员确保票据交易有真实背景,应收票据余额与库存票据一致[29] - 会计核算员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记账凭证与账户记录一致[29] - 财务部稽核员确保记账凭证审核无误,账务系统记录未修改并备份[29] - 财务部负责人确保年度结账事项办妥,财务报告经双重检验,合并报告编制合规[29] - 审计部保证重大交易审计,内部控制有效,ERP系统良好,会计资料备份[27]
赛托生物(300583) - 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信息披露 - 董事等在年报编制期有保密义务,披露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股票[4] - 特定业绩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8] - 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0] 审计工作 - 审计委员会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提交报告并记录[13] - 审计前后审阅报表,表决后提交董事会审核[13] - 提交审计总结和续聘或改聘决议[13] 报告审议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改聘事务所需全面评价,提交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审议[15]
赛托生物(300583)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除董事长外,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变动处理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指定新委员,未达标前暂停职权[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2]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23]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7]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2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赛托生物(3005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机制、稳定投资者基础等[4][5]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6]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政府部门等[7][9] 沟通与会议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0] - 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公告通知[15]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可举行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15]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 实施融资计划时可举行路演[17] - 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可举行业绩说明会,提前2日发通知[23]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24] 人员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活动[19] - 员工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20][21] - 部门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22] 活动规范 - 活动结束2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在互动易刊载[27]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活动[27]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次日开市前披露[27] 接待与审核 - 上门来访投资者,证券事务部派专人接待并建档案[22]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主动采访媒体资料经董秘审核[22] 部门关系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3]
赛托生物(3005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等自行召集,发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9] - 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9][10] 提案规则 - 董事会等有权书面提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情形出现提前2个工作日说明[15]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9:00 - 9:30,结束不早于下午3:00[18] 其他规定 - 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持有自己股份无表决权[24]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0]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23][24]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7]
赛托生物(30058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内部审计工作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及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所有业务环节内部审计[2]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7] - 每年结束前二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二月提交年度报告[13]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0] 重大情况处理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报告[21] - 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认为内控重大问题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1] 特定事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2][23][24]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4] 审计档案管理 - 保管时间分永久、长期(10 - 50年)、短期(10年以下)[24] 人员管理与奖惩 -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绩效[27] - 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建议[27] - 内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追究责任[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34]
赛托生物(3005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及《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赛托生物(30058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多项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 年度审计中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并督促工作[14] - 根据内部审计资料编制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审议[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0]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1] - 内部审计人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高管[23]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3]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或至影响消失[23]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24]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则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24]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6][27]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7]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9][30]
赛托生物(30058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 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 担任主任委员。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赛托生物(30058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5000 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5] - 涉及关联担保,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股东会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无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7] 为子公司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及以下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8] 担保审批流程 - 公司为第三方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证券事务部复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7][18] - 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为他人担保,特殊情况需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批准[20] 担保合同相关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需经证券事务部审查,必要时由律师事务所审阅[23][24] - 担保合同应确定债权人、债务人、主债权种类和金额等条款,需在反担保合同签署后生效[25][27] - 被担保方提供的反担保需与担保数额对应,财产不符合规定应拒绝担保[27]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门指定负责人管理,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发现风险及时报告[29][30]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按新担保程序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等程序[33]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 15 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董事会[30] 信息披露与责任 -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及时披露,包括决议和担保总额[35] - 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