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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3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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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30060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 . | | |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和决策程序 . | | |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实施和管理 . | | |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和回收 . | |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 | | 第七章 附则 . | 10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 ...
飞荣达(3006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
飞荣达(30060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 防范汇率风险,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 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是指交易双方签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事 先约定外汇交易的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 割的外汇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掉期 的外汇交易等业务。 第三条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未经公司同意,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 公司须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交易, 不得在 ...
飞荣达(30060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指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六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 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选聘。未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
飞荣达(3006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为强化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深圳 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的监督检查职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 ...
飞荣达(300602)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4
2、 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将"总经理""副总经 理"的表述统一调整为"经理""副经理",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 因新增或删除部分条款,原条款序号已按修订内容相应顺延。其他非实 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85.70 万股,已 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 58,000.6431 万股增加为 58,186.3431 万股。 同时,为全面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
飞荣达(300602) - 董事会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4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规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规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
飞荣达(300602) -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10-28 18:14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真实、准确、客 观反映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前三季度末应收款项、存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 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 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本次 ...
飞荣达(300602) - 股东会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4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规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规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 ...
飞荣达(300602) - 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28 18:14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立信已经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 审计业务约定书》要求,完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鉴 于原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 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自身现有业务状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公司内部 审慎研究及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5、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