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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2024-04-22 15:44
(2023年12 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 机构")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结合沪宁股份的实际情况,按照拟定的培训计划,对沪宁股份的主要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本次培训的内容包括创业板注册 制改革背景下的主要法规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人员 国泰君安指派沪宁股份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徐之岳先生具体负责本次培训 工作。徐之岳先生为国泰君安的正式员工,具备证券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投资银 行从业经验。 (二) 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的对象为沪宁股份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本次培训的时间为 2024年4月15日。 (本页无 ...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2 15:4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沪宁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 ...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2 15:44
现场检查 - 对应期间为2023年度,检查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2] - 未发现问题[5] 公司情况 - 公司治理、内控、信披等方面均合规[2][3][4]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无明显异常[4] - 公司和股东履行承诺,执行分红资助制度[4]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5:43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或"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沪宁股份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沪宁股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 子公司杭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慈溪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杭州沪 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电梯部件的研发设计、生 ...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2024-04-22 15:43
保荐机构情况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2]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3次[2]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2]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9次[2]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3] - 对公司培训1次,日期为2023年4月15日[3] 公司相关情况 - 保荐代表人列席三会次数均为1次[2] - 公司及股东履行多项承诺事项[6] - 报告期无保荐代表人变更等特殊情形[7] 检查结果 -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各方面均无问题[4][5]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5:4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 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或"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相关规定,针对沪宁股份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先必特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先必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2 15:41
融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7,418,459股A股,募集资金250,999,994.19元,净额242,657,513.48元[2] - 公司注册资本192,705,526.00元,证券代码300669 [6] 项目进展 - 年产100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至2024年6月30日[9] - 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至2024年12月31日[9] 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2] - 聘请国泰君安证券担任保荐机构[2] -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16]
沪宁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15:40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37,580.77万元[5] - 2023年末资产总计103.53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6.18%[19]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5.89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7.68%[19]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4.47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32.39%[19] - 2023年末负债合计1.49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31.17%[21]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8.87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90%[21] - 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99%,净利润同比下降14.83%[3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2.01%[41]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73.84%[41]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1.74%[41] 财务数据对比 - 2022年营业收入为404,623,074.61元,2023年为375,807,653.63元[24] - 2022年营业总成本为355,566,222.60元,2023年为325,089,466.50元[24] - 2022年利润总额为58,397,929.47元,2023年为56,178,273.43元[24] - 2022年净利润为51,818,261.27元,2023年为48,585,365.13元[24] -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股,2023年为0.25元/股[24] 股本与股权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192,705,526.00元,总股本为192,705,526.00股[49]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限售股13,275,708元占比6.89%,无限售股179,429,818元占比93.11%[54]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判断标准[155] - 公司将研发费用全部定义为研究阶段的费用,不予以资本化[139] -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168] 税收政策 - 增值税税率为5%、6%、13%[196]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5%,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适用15%[196]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98]
沪宁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1 15:4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3日14:00现场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8日[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2] 议案信息 - 会议审议12项议案,议案12含6个子议案[3][4] - 议案10、11、12.05、12.06为特别决议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6][7]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含5项子议案[2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669,简称沪宁投票[1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 - 15:00[19]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 - 15:00[19]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9日8:30 - 11:30、14:00 - 16:00[8] -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在2024年5月9日17:00前送达[8]
沪宁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1 15:40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财务概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140,629,548.36 元。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 顾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股东在分红回报规划里做出的相关承诺,并根据公司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