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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3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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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30068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2 20:17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6]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7]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9] - 董高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5] - 董高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5] 股份转让规定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9] - 董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应在规定的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 董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董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高需在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 董高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5] 违规收益处理 - 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制度管理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海特生物(300683)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2 20:17
控股子公司定义与治理监控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 公司通过委派董监高实现对控股子公司治理监控[6] 会议与信息披露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十五日报公司董秘[5]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4] - 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向公司董秘备案决议及资料[15] 经营与财务管控 - 公司下达经济指标,控股子公司拟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执行[10] - 控股子公司交易执行公司内部制度[11] - 财务运作归口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由公司委派[18][19] - 按要求报送报表并接受审计,公司审计部实施审计监督[19][20][23] 人事与薪酬管理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公司推荐[8] - 制定薪酬制度和员工考核奖惩方案需报公司相关部门[26][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0][31]
海特生物(3006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2 20:17
内幕信息界定 - 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超5%属内幕信息[9]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9] - 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属内幕信息[10]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审计委员会监督登记管理制度实施[3] 流程要求 - 内幕公开后5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等[16] - 重大事项制作备忘录并签名确认[5] 责任追究 - 违规泄露信息公司有权追责[25] - 非公开信息外泄公司追究责任并补救[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9][30]
海特生物(30068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2 20:17
审议批准标准 - 股东会审议批准需满足多项资产、营收、净利润等指标超50%且部分有金额要求[5][6] -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需满足多项指标低于10%或不超一定金额[7][8] 部门职责 - 投资管理部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等[10]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11][12] - 运营部参与长期权益性投资日常管理[12] - 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与信息披露[13] 投资管理 - 确定投资方案要听取意见选最优[14] - 项目实施后可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5][16] - 财务部门加强对外投资收益控制[16] 资产处置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须经相关会议决议[18] 监督报告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监督对外投资活动[22][27] - 投资管理部或运营部三年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情况[21] 违规处理 - 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投资需纠正、赔偿损失并受处分[28] 办法说明 - 与其他文件冲突按相关文件执行[30] - 办法解释权归董事会[31] - 办法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2]
海特生物(3006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2 20:1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公司应自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7] - 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证券事务部[2] - 需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9][8]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代行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7][8] 信息披露 - 聘任、解聘董事会秘书等需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7]
海特生物(30068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2 20:1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6] 项目论证与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与协议签署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3]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银行签三方协议[5] 协议终止与产品期限 - 三方协议中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3] 资金用途与审议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专户设置与管理 - 公司存在二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6]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5]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3] 资金使用审核与检查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检查[24] 资金用途变更与地点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公告相关情况及保荐机构意见[21]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23] 超募资金规定适用 - 本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取得超募资金适用不同规定[28]
海特生物(3006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2 20:1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前十日通知相关人员;临时会议前五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4]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 - 涉及重大关联交易须有独立董事,全体一致可否决议案[9]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0] 提案相关 - 定期会议前十日、临时会议前五日送达提案可列为议题[6] - 会议期间特定人员可提临时提案[6] 董事管理 - 非独立董事两次未出席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会议记录 - 记录载议事和表决结果,与会人员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10][11][12] 决议相关 - 议案充分讨论表决,表决前征询意见,有六项程序规则[12] - 秘书二日内制作决议或纪要送达签字并披露[14] - 决议违规致损,参与董事赔偿[14] - 责任人落实决议并汇报,秘书可检查督促并汇报提建议[14] 规则说明 - 规则未尽依法律法规和章程,不一致以其为准[16]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需审议,由董事会解释[17]
海特生物(300683) - 公司章程
2025-10-22 20:17
股本与股东结构 - 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5,838,760股,2020年12月24日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18,749,125股,2023年1月4日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8,790,226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0,894,391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0,894,391股,均为普通股[24] - 公司发起人各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北京东润时代置业有限公司32.2%、湖北新航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5%、四环生物医药投资有限公司31.66%等[23]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公司决策与治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4]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5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方起诉或直接起诉[41]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3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5] 会议相关规定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4]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6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8]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9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7]
海特生物(30068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2 20:17
担保原则与范围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实行统一管理[3] - 可对互保单位、业务相关单位、控股子公司担保,特殊情况经审议也可担保[6] 担保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担保前,经办责任人要调查被担保方并出具书面意见,申请担保人需提供多项资料[8] - 董事会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担保风险,有特定情形不得担保[9] - 8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且满足一定条件,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须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担保由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14] 担保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签订人需持决议及授权书,不得越权[16] - 担保合同应明确债权种类、金额等多项条款,接受反担保要完善法律手续[17]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办理手续及签署合同等[19]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19]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展期需重新审批披露[20] - 被担保人十五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况及时披露并启动追偿[22] 责任承担与信息披露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担责[22]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与分配[22] - 按份额担责时,公司拒绝承担超出份额的责任[22] - 公司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含担保总额等[24][25] 违规责任 - 责任人违规担责,包括赔偿、处分、追究刑责等[26]
海特生物(3006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2 20:17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公司收到书面报告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5] 离职交接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9] - 董事及高管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内有效[1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总数25%[12]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