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3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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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关于办理2024年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06 11:58
财务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484.6739万元[4] - 2022年末资产总额22.1987802591亿元,负债10.5044952724亿元,净资产11.6942849867亿元[7] - 2022年营业收入7.4516579729亿元,利润总额1.1293852024亿元,净利润0.9791164729亿元[7] 融资与担保 - 公司计划申请不超14.5亿元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吉林怡达不超5000万元,泰兴怡达不超6亿元[1] - 吉林怡达、珠海怡达为公司14.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2] - 江苏怡达拟申请不超14.5亿元授信额度担保,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日起1年[6]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21亿元[8] - 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10.88亿元,占2022年净资产比例86.77%[8]
怡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1:58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 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 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以资 产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综合授信 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以用于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资 金需求。预计 ...
怡达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3-12-06 11:58
1、申请银行授信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除以资产抵押形式提供保证责任外,另公司关 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限一年。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 2024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怡 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怡达股份办理 2024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 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 ...
怡达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第一章 总则 怡达化学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 ...
怡达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目的是加强资金管理,防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等为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6] - 财务部审批支付,审计部监督[7] 检查与处理 - 财务部会同审计部每半年检查并报董事长[8]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及费并报监管部门[9] 清偿与追责 - 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有规定[12] - 董事擅自批准占用视为违规并追责[12]
怡达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5]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5]
怡达股份:关于办理2024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06 11:5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 2024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 2024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申请银行授信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除以资产抵押形式提供保证责任外,另公司关 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限一年。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 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 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2、关联担保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具体数额 ...
怡达股份: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由江苏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承继原江苏怡达化工 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2504174232"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5.00 万股,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YIDA CHEM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邮政编码:21444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84.673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43 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 ...
怡达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评估与期限 - 募投项目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评估项目[10]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1]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三方监管协议与专户设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6]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13] - 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2]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应投资于主营业务[26]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得超总额30%[19]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9] 项目延期处理 - 项目延期超6个月,总经理需向董事会说明原因及影响,并报新实施时间表经股东大会批准[22] 资金使用检查与披露 - 总经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和定期报告中披露专用账户资金使用等情况[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说明会上说明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23] 内部审计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9]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9] 项目进展核查与调整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3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30] 审计与核查 - 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审计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31] - 保荐人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一次[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与收购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8]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8] 资产收购信息披露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至少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资产运行及承诺履行情况[30]
怡达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1:58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