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3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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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30072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总经理任职与聘任 - 有犯罪记录、破产清算等特定情况不能担任总经理[5]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 总经理职责与报告 - 每季度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12] - 年度总结和计划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12]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季度一次[26] - 遇重大诉讼等情形应及时临时报告[27] 总经理权限与管理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12] - 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务[14] - 可提部门缩编或扩编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22] 公司考核与奖惩 - 经营考核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等[31] - 成绩显著可获现金等奖励[31] - 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有处罚和赔偿要求[3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规定执行[3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怡达股份(30072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怡 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 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五条 董事会应根据有关法律、 ...
怡达股份(30072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9]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5]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5]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9]
怡达股份(3007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7]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7]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2]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5] - 发现问题报告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或处罚[15] - 严重时股东会决议不得选聘违规事务所[15] 其他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生效[18] - 管理办法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19]
怡达股份(300721) -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人事变动流程 - 公司需在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5] -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离职交接与追责复核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8]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0]
怡达股份(30072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怡达化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 ...
怡达股份(30072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6]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19]
怡达股份(3007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4]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8] - 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0] 管理原则与沟通内容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7] 专职部门职责与人员要求 - 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筹备股东会等事务[11] - 工作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技能[14] 活动规范与致歉要求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避免活动[17] - 特定情形下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5] 工作开展与说明会安排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1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23] - 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说明信息[20][25] - 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21][25] - 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等[24] 其他工作要求 - 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2] - 设立联系电话并专人负责[23] - 官网开设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23] - 承担处理诉求首要责任并及时答复[3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8]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0]
怡达股份(3007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11]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超标准报股东会批准[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报董事会审批[6]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16]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16]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17]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会计人士,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20]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28][3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8]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2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4] 提案与表决 - 向董事会提议案,除特定情况外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3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1]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无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1] 其他 - 公司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54] - 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54]
怡达股份(30072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4]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8]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审计业务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9] 审计监督事项 - 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审查发现缺陷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3]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审计资料保存 - 审计工作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20] 审计检查要求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22] 报告决议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报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