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300721)
搜索文档
怡达股份(3007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 ...
怡达股份(30072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资金防占用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制度[3] - 董事、高管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6] 资金管理流程 - 财务部严格资金流出审批及支付程序[7] - 审计部监督检查并报信息披露[7] 检查与报告 - 财务部会同审计部每半年检查并报核查情况[9] 占用处理措施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和费用并报告监管部门[10] - 外部审计师审计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12] 责任追究 - 占用造成损失应赔偿,相关责任人担责[14] - 董事、高管擅自批准占用追究责任[15]
怡达股份(300721)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防范风险、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内部控制目的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保障资产安全和确保信息披露准确[3] - 内部控制要素涵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八个方面[7]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等所有营运环节[10]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执行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督促其建立内控制度[14] -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督导计划等多项活动[15]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18] - 审议关联交易时需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20]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2] - 股东会、董事会按章程规定行使对外担保审批权限[22] - 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信誉情况,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对外担保风险[23] - 公司对非互保单位、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23]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等内容明确规定[27]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掌握资金动态[27] - 公司制定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确保按招股说明书使用[27] 投资管理 - 公司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30] - 公司进行衍生产品投资应制定严格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30]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31] 信息披露与检查 - 公司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联系人[33] - 公司内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评估执行效果和效率并提改进建议[37]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38]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包含七项内容[38]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60]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查并出具意见[6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需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61]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9] - 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报告[63] - 公司内审部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时间遵守档案管理规定[6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44]
怡达股份(3007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 - 相应事项需经内部审核,申请资料保管十年[6][7]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报告后十日报送登记材料[5][9] - 违规将对相关人员采取惩戒措施[11]
怡达股份(300721) - 重大合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职 责范围内因业务需要,与本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签订合同, 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需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下属企业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以下通称合同),公司与控股下属企业、下属企 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重大合同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以下各类合同: 1、销售合同(不含框架合同及其项下的订单); 2、采购合同(不含框架合同及其项下的订单); 3、授信、借贷合同(不含框架合同); 4、抵押、担保合同; 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市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合同管理,确保公司经 济活动交易安全,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强化决策责任,维护企业合 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控股下属企业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终止及归档等方面的管理。 5、因赠与或者受赠资产而签订的合同; 6、债权、债务重组合同; 7、依据《公司章程》须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审 ...
怡达股份(3007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交易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前3个交易日提交问询函[9] - 董事及高管股份变动(除派股和转增外)2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告表[10] - 大股东等集中竞价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11] 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5]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不超25%[15]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6] 锁定规则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21]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和高管本年度可转让额度[22]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解锁[24]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三次违规买卖股份董事会有权撤换[26] - 违规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所有[26] - 违法违规买卖参照第五章追究责任[28] 其他规定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30] - 核查问询函拟交易时间是否属禁止买卖窗口[36] - 交易人按法规和制度交易且未掌握敏感信息[38]
怡达股份(30072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怡达化学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
怡达股份(30072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怡 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 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五条 董事会应根据有关法律、 ...
怡达股份(30072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9]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5]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5]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9]
怡达股份(3007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7]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7]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2]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5] - 发现问题报告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或处罚[15] - 严重时股东会决议不得选聘违规事务所[15] 其他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生效[18] - 管理办法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