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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30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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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3007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9: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4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 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通过购买、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收益的行为(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12个月, 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
震安科技(300767) -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洁民)
2025-04-18 19: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洁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 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 席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丁洁民先生:1957 年 9 月生,毕业于同济大学,博士。 1990 年 4 月—1994 年 1 月,任上海城市建筑学院建工系副主任; 1994 年 1 月—1997 年 9 月,任上海城市建筑学院设计研究院院长; 1997 年 9 月—1998 年 9 月,任同济大学规划设 ...
震安科技(300767) - 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9: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收集整理信息披 露所需的各类文档、资料。协助董事会秘书及时了解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 的重大信息,并及时发布,建立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编制与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 文件,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第二条 维护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系。研究、实施证券投资,撰写相关分析 报告、提出建议。 第三条 负责整理公司的股东档案。包括时刻留意公司股票的情况,并作出 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 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协助董事会秘书与上级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保持联络,接受有关任务并落实组 织完成。 第五条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协助董事会秘书提出股 东会的召开方案、编制股东会文件;准备、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第六条 负责公司 ...
震安科技(3007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9: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震安减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将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 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建立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9: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综上,公司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任职独立董事周福霖先生、丁洁民先生、 霍文营先生和徐毅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周福霖先生、丁洁民先生、霍文营先生和徐毅先生具 备独立性,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十名股东 ...
震安科技(300767)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9: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公司股票上市的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震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五)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 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 ...
震安科技(3007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9:48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达或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回避,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8] 担保豁免情况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提供担保,在特定情形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8] 担保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抄送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13]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9: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进行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
震安科技(30076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9:48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及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重大问题等[9]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等[9]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15]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实施审计应在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13]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0] - 在审计委员会督导下至少每半年对相关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22]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15] - 内部审计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重点检查[15]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多项内容[17]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17]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18]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等内容[1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25] 舞弊行为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应关注公司内部舞弊行为,发现迹象及时上报[28] - 舞弊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转移交易、贪污资财等[31] - 舞弊行为预防需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关注公司目标等内容[33] - 舞弊行为检查要评估范围和复杂程度,设计检查程序[33] - 舞弊行为检查中出现可确信舞弊发生等情况应及时汇报[34] - 舞弊行为检查结束后应从性质和金额确定严重程度并出具审计报告[35] - 若舞弊行为性质轻、金额小可纳入常规审计报告,严重或金额大可出具专项审计报告[35] 其他 - 公司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37]
震安科技(3007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9:48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范围[7] 内幕信息管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材料保存不少于5年[9] -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9] - 公司应在相关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6]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报送处理结果[16] 内幕信息档案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包含多项信息[10] - 相关方涉及重大事项时应填写知情人档案[12]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应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内幕信息管理措施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公告[15] - 公司应合理确定知情人范围,保证登记档案准确[15] - 报送内幕信息时应与外部单位签保密协议并登记人员[17] - 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对外提供须经批准[19]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应追究责任[23]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罚[21]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 - 震安科技与合作方就项目合作签订保密协议[27] - 双方承诺不泄漏重大事项直至甲方披露[27] - 乙方承诺对未公开信息采取防范措施[27] - 乙方不得利用信息买卖甲方证券[28] - 重大事项知悉人员限于特定人员并签保密协议[28] - 未公开信息仅用于项目合作目的[29] -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归还信息原件及复印件[29] - 违反协议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9] - 协议自签署日生效,未尽事项不免除法定保密义务[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