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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30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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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30076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5 21: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网络安全、应用交付等业务[5][6] - 公司的核心产品包括ConPlat、APP-X和APP-ID等[5] - 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在信创、5G、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投入和布局[5]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1,200,000,000元,净资产为800,000,000元[1] - 公司2023年末拥有员工2,000人,其中研发人员占比60%[1] 财务业绩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643,829,039元[1]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80,000,000元,同比增长10%[1]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0.34亿元,同比增长15.77%[9]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亿元,同比下降15.44%[9]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亿元,同比下降30.44%[9]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同比下降13.04%[9]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93%,同比下降0.75个百分点[9]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3.14亿元,同比增长35.41%[9]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56万元,同比增长115.89%[9]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760万元[12] 行业发展 - 全球网络安全IT总投资规模预计从2022年的1890.1亿美元增长至2027年的3288.8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为11.7%[14] - 中国网络安全市场规模预计从2022年的123.5亿美元快速增长至2027年的233.2亿美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13.5%[14] - 国家已形成覆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领域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16] - 国产化替代从党政逐渐扩展到金融、电信、电力等领域,为网络安全提供了底层技术支持[16] 公司竞争优势 - 公司是全场景网络安全产品及运营解决方案的领先提供商,在运营商、政府、电力能源、金融等行业用户中具有领先地位[15]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三大运营商的核心网、云安全、数据安全等场景,成为业内网络安全产品核心供应商[15] - 公司是国家信息中心在电子政务安全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级党政机关网络安全[15] - 公司产品连续入围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集采,成为电力能源行业主要的网络安全和应用交付产品供应商之一[15] - 公司应用交付平台产品广泛应用于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行业用户[15] - 公司作为公安视频网安全运营解决方案的主要供应商,服务了全国1,000余个"平安城市"、"雪亮工程"等视频网项目[15] 公司技术创新 - 公司在安全研究和安全服务方面具备业内领先的技术实力,实现了公司产品的国产化[16] - 公司推出数据安全运营解决方案,以数据保护为核心,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16] - 公司研发了安全防护类、检测审计类、风险评估类、安全平台类四大类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17] - 公司"零信任"安全解决方案以打造安全生态为发展目标,协助企业实现向"零信任"网络安全架构的快速转型[17] - 公司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建设以动态评估、主动防御、持续监测、自动响应为目标[17]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以"让网络更简单、智能、安全"为使命,聚焦于网络安全、工控安全、数据安全及应用交付等领域[37] - 公司提供基于创新的统一软件平台和高性能硬件平台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网络产品以及安全服务[37] - 公司持续优化零信任、云数据中心、数据安全、工控安全等解决方案[39] -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场景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及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运营保障[16]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103][104] -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105] -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105]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包括新任董事、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的聘任[107][108][109] 公司股权激励 - 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142]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未归属的股份数量为325.875万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143] - 报告期内,公司向核心技术及骨干员工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业绩未达标作废,为实施股权激励计提的费用金额为-14,324,527.15元[145] 公司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树生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6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树生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20%[16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迪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96号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迪普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迪普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 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 ...
迪普科技:2023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5 21:26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
迪普科技: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5 21:26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4 年 4 月 16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定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 "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 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树生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邹禧典 先生,财务负责人夏蕾女士,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保荐代表人吴继平先生。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广 泛 ...
迪普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 合理、谨慎、客观,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所涉及的风险因素,以明确的警示性文提示投 资者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 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信息 ...
迪普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 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 度报告同时披露。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匡、谭晓生、杨汉明的履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
迪普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21:26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 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 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树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及取得的经营成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 ...
迪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15 21:2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9,242,293 股,发行价格为 34.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4,999,990.03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49,999.9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1,437,874.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3,412,116.10 元。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 ...
迪普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2024-04-15 21:26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发布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 | | --- | --- |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十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 | | 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 | | | 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 | | | 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 | | | 收欠款; | | | (十三)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 | | |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 ...
迪普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龙平已届满离任)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龙平,已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届满离任,本人在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 人届满离任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龙平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毕业于中南 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1987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硕士学 位;1994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87 年至今,任职于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硕 士教育中心主任、副院长、院长、专任教授;2016 年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