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30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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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10 18:56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11月13日14:30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13日9:15 - 9:25等[14] 议案情况 - 议案1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提案3、4实行累积投票制[6]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子议案数4和3[21] 登记要求 - 登记截止2025年11月11日16:00[8] - 登记时间为11月11日9:00 - 11:30等[9] - 登记地点为东莞市大岭山镇东康路22号[9]
机构风向标 | 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累计持仓占比7.18%
新浪财经· 2025-10-29 10:14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共有15个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2262.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2%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7.18%其中包括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台和盛投资合伙企业等 [1] - 相较于上一季度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上涨了1.20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共计5个包括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发起式A招商成长量化选股股票A等持股增加占比达1.83%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6个主要包括广发量化多因子混合A万家中证500指数增强发起式A等 [2] - 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85个主要包括博道远航混合A大成中证360互联网+指数A等 [2]
海能实业(300787.SZ):前三季度净利润8792.85万元 同比增加72.30%
格隆汇APP· 2025-10-29 00:15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13亿元,同比增长55.1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92.85万元,同比增长72.3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92.37万元,同比增长54.33%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081元 [1]
海能实业:关于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8 21:42
资产减值计提 - 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1] - 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8,369,578.68元 [1]
海能实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8 21:4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包含8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 [1]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周洪亮、邱添明、刘洪涛、韩双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姚卫国、华金秋、赵静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海能实业(30078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2122万股普通股,8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343.2952万元,股份总数为31343.2952万股,均为普通股[8][19] - 发起人以2013年5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为6000万股,初始认购股份数分别为4200万股、1200万股、600万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否则股东可起诉[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召开[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即五人)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6] - 公司部分担保行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交易涉及特定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7][4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人[10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03][106]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常会,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28] - 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分别为三名[128]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29]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4] -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届满连聘可连任[137]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公司以每3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股利(或股份)派发须在2个月内完成[14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或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58]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为信息披露媒体[169]
海能实业(3007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4
董高任职限制 -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担任董高[1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手续办理 - 董高离职3个工作日内应办妥移交手续[12]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追责复核 - 离职董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21]
海能实业(3007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4
薪酬标准 - 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税前2.4万元/年,按月发[10] - 独立董事津贴税前7.2万元/年,按月发,现场补贴3000元/天,总额不超6万/年[11] -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占年薪30%-50%,按月发,绩效薪酬占50%-70%,按考核发[12] - 出任高管津贴税前2.4万元/年,按月发[13] 薪酬管理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标准、方案和考核办法等[7] 薪酬调整与实施 - 岗位变更按任职时段发当年基本和绩效年薪[19]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同地区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22] - 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批准实施[25]
海能实业(30078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8] 独立董事任期与罢免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 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8]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9] - 出现问题致达不到法定人数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专门委员会提案一般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1]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特定情形向中国证监会等报告[3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33][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4][35][22]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6][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7][23]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8][23] 独立董事责任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9][25] - 在董事会决议签字并负责,决议违法承担法律责任[40][25] - 特定情形取消和收回当年奖励性薪酬或津贴并披露[41][25] 工作细则相关 - 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按规定执行[42][27] - 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批准后生效[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