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3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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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6 19:11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5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米雪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900 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英杰电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26 19:11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5] - 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6]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通知[2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26] 审议决策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决策[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35]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多项原则[30] - 董事会提案应符合内容合规和有明确议题等条件[20] -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按规定提交提案[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做出分配决议后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再据正式报告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36]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37]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或章程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会议记录可免责,不出席等情况不免责[39][40] - 董事会会议决议由出席董事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41]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应包含会议届次等内容[4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3]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执行情况[45]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闭会期间可向董事长报告,董事会秘书传送书面报告材料[45]
英杰电气: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19:11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1年6月9日授予159名激励对象116.65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19.77元/股[11] - 2021年12月30日授予34名激励对象10.8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价格19.77元/股[11] 授予价格调整 - 2022年5月30日授予价格由19.77元/股调整为12.85元/股[12] - 2023年授予价格调整为8.23元/股[15] - 2024年授予价格由8.23元/股调整为7.83元/股[19] 授予数量调整 - 2022年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27.425万股,预留调整为16.275万股[12] - 2023年首次授予未归属数量调整为95.0061万股,预留调整为12.2064万股[15] 归属情况 - 2022年首次授予可归属63.3375万股,预留可归属8.1375万股[13][14] - 2023年首次授予可归属55.6536万股,预留可归属7.1214万股[16][18] - 2024年首次授予可归属367425股,预留可归属4.6575万股[19][21] 作废情况 - 2022年作废7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 - 2023年作废2.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 - 2024年作废36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00股[19][21] 业绩考核 - 2023年营业收入为1769805726.40元,较2020年增长率320.68%[26] - 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6] 其他 - 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31名[26]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即将成就[30]
英杰电气: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26 19:11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和《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四川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
英杰电气: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2-26 19:11
激励计划授予 - 2021年6月9日首次授予159名激励对象116.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9.77元/股[4] - 2021年12月30日预留授予34名激励对象10.8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9.77元/股[5] 激励计划审议 - 2021年5月19日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1年6月8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3] 股票作废 -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共1800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作废[11][14] 公告相关 - 公告由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19]
英杰电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6 19: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处罚或谴责的不得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需解除职务[16] - 因辞职等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6][17]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21][22][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可自行召集[2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出具意见应包含情况等并签字披露[26][27] - 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可报告监管机构[27] 公司与独立董事协作 - 管理层应汇报经营并安排考察,有书面记录[29][30]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3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2]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可要求补充资料[34]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34] - 2名以上因资料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会议[34] - 及时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提前三日[3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5] 独立董事保障与支持 - 为履职提供保障,遇阻碍可报告[36] - 履职信息披露应及时办理,可自行申请[37] - 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3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7]
英杰电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6 19:11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担保其他规定 - 除为子公司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7] - 财务部是公司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必要时可聘请法律顾问协助[13]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0]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在指定报刊披露相关内容[29] - 公司应在担保信息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30] - 知悉担保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否则担责[30] 违规处罚 - 违反担保制度规定董事会将处分责任人[22]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23] - 经办人员无视风险提供担保造成损失应赔偿[24] - 经办人员怠于履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受处罚[24] - 经办人员擅自担责使公司受损将受处分并赔偿[2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8]
英杰电气: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2-26 19:11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8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1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657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的 0.0210%。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83 元/股。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 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杰电气")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可申请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575 万股,占公司总股 ...
英杰电气: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6 19:11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合理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 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 任和公司治理(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履行ESG职责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 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 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 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3名 ...
英杰电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6 19:11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 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 披露应当遵守《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的相关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