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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3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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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3008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3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亏损或损失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信息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5] - 董事会办公室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15] 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谋利[16] - 公司应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扩大需登记备案[17] 违规处理 - 发现知情人违规应核实追责,两个工作日报送情况结果[17]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 制度执行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2]
英杰电气(3008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33
适用人员 - 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2] 薪酬制度原则 - 薪酬制度遵循规模业绩相符等四项原则[3] 薪酬构成与确定方式 - 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50%[4] - 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标准结合公司情况确定[6] -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等相关,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5][6] - 中长期激励收入按公司相关计划和制度实施[6] 独立董事津贴 - 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按月发放,费用公司承担[12] 考核与方案批准 -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1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14]
英杰电气(30082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3 19:33
公司职务与任期 -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3][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分例行和临时会议,临时由总经理提议召开[21] - 会议召开一日前通知与会人员[21] 工作汇报 - 总经理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24]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三日内报告工作[24] 项目与款项 - 投资项目限额内董事会批,限额上股东会批[26]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28] 工程管理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29] - 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和决算审计[29] 细则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可修改细则并报董事会批准[31] - 细则解释权属总经理办公会[32]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4] - 时间为2025年12月[34]
英杰电气(300820)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33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1]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需依规决策、实施并披露[4] -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4] 资金占用处理 - 不得为控股股东等提供资金[4] - 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5] 违规处理 - 拒不偿还董事会可申请司法冻结[5] - 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 监管责任 - 多部门监管财务防资金占用[6]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6]
英杰电气(30082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33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8]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检查与审计频率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1] 特殊事项审计 - 在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9][20][21]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2] 资料保存与申诉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1]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或决定有异议,可在下达后5日内向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诉[14] 报告出具与披露 - 上市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6]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对其形成决议[25][26]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做专项说明[26]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相关内部控制报告及意见[26] 人员管理 - 开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奖励成绩显著人员[28] - 对违规审计人员及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28]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公司制度与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1]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被审计单位关注情况 - 若拒绝拖延提供资料等将被关注[29] - 若转移隐匿资料等将被关注[29] - 经营不善连续两年亏损且亏损额增加将被关注[29] - 在投资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侵占财产将被关注[29] - 投资未如实反映收益等造成财产流失将被关注[29] - 擅自转让企业产权等情况将被关注[29]
英杰电气(3008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33
信息披露主体与领导 - 公司及相关自然人、单位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3]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无虚假记载[9] - 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网站发布时间不先于指定媒体[10] 报告披露时间与内容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披露,含10项内容[16][17]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披露,含7项内容[18] 重大事件界定与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情况及董高无法履职3个月以上属重大事件[26][27]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3时点及时披露[28]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3种情形应及时披露[30] 财务信息审核与控制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35] 保密与违规处理 - 董事等对未披露信息保密,违规将处理[40]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更正,违规担责[40][41]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修订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备上网[4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44]
英杰电气(3008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33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3][5][7][8]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10]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审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IPO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3]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费用规定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和原因[11] 聘期安排 - 聘期一年,期满可续聘,续聘无需重新招标[9] 履职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5] 改聘情形 - 出现执业质量缺陷等特定情况应改聘[14]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约见前后任并评价[14] - 董事会通过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陈述意见[14]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15] 时间要求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选聘结束一个月内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情况说明[15]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违规处理责任人[17] - 严重的事务所不再选聘[17]
英杰电气(3008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33
制度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六项原则[3] 工作内容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六点[5] - 主要职责包括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等四项[7] 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8] - 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涵盖八项内容[8]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12] - 与投资者沟通应披露多方面信息[12][13]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股东会等多种[13] 信息披露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信息,设咨询渠道专人管理[14] - 在官网设专栏发布公告,及时更新内容[14] 活动记录与反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4] - 董事会办公室答复和反馈信息情况定期公开[15] 股东便利与沟通安排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等提供便利[15][17] - 可在定期报告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17] 重大事项说明 - 重大事项受关注时召开说明会,相关责任人参加[18] 其他规定 - 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18] - 制定重大方案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9]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行为[21]
英杰电气(30082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3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担保、资助除外)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担保、资助除外)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7]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拟进行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 重大关联交易要求 - 公司购买关联人资产成交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37] - 以现金流量折现法等评估拟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后连续三年披露实际盈利与利润预测差异[37] - 公司应提供拟购买资产盈利预测报告,无法提供需说明原因并作风险提示[37]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对当年度总金额合理预计,超出预计重新提交审议披露[3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3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可比第三方价格等,也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多种方法[26][27] 关联交易披露与监督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并提交相关文件[31] -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审议、表决等情况监督并在年度报告发表意见[25]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如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41]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41] 关联董事与股东界定 - 公司关联董事指交易对方、在交易对方任职等情形的董事[44] - 公司关联股东指交易对方、拥有交易对方控制权等情形的股东[4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 - 董事会可修改制度并报股东会批准[47]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4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0] - 时间为2025年12月[50]
英杰电气(30082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9:33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应在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公告[10] - 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应与相关方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9]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4]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6] 资金存放与用途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7]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相关要求,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有违规行为[12][13][14]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9] 募投项目相关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且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需重新论证[2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9] 项目变更与转让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5]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7] 审计与鉴证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0]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31]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鉴证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1]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在专项报告披露结论[31] - 鉴证结论为“保留”等情况,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