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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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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制度适用与内幕信息界定 - 制度适用范围含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债券价格影响因素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价格[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价格[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价格[7] 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 - 知情人范围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9] - 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2] - 重大事项需制作档案和备忘录并在内幕信息公开后报交易所[13] 信息管理与披露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1] - 经常性报送信息可同表登记[12] - 应在年报“董事会报告”披露制度执行情况[17]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对知情人买卖股票及衍生品情况自查[15] - 发现违规核实追究责任,2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和证监局[21] - 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0] 保密与档案登记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签署保密协议[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一事一记[27]
中兰环保(30085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股份锁定与转让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高新增本公司股份100%自动锁定[5]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董高上年末股份基数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6]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6] - 持股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2% [9]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12] - 董高实际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董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内幕交易与收益处理 - 公司确保董高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6] - 持股5%以上股东、董高6个月内买卖证券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6] 责任与义务 - 董事会未执行收益收回规定,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否则可起诉[16] - 董事会不执行,责任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7] - 董高持股变动达规定需报告披露[17] 管理与披露 - 公司对董高股份更严条件及时披露管理[19] - 公司对核心人员股份锁定定期报告披露管理[19] - 董秘管理董高股份数据,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9] - 董高买卖股份前通知董秘核查[1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中兰环保(30085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和公司权益[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总经理和董秘任副组长[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部,涵盖各类互联网载体[5][8] 舆情处理流程 - 知悉信息后证券部等报董秘,董秘按类型报告[10] - 一般舆情董秘和证券部处置,重大舆情组长决策[10] - 重大舆情处置含调查、沟通、澄清、维权等[11][12] 制度相关 - 违反保密义务公司有权处分追责[14]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中兰环保(300854)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长期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2] 审批制度 - 对外投资审批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8][9]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委托理财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0] 操作流程 - 短期投资由投资管理部门预选编制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3]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人员分离[13] - 长期投资由投资管理部门评估提建议,经初审、论证等按权限审批[15] - 长期投资项目应签合同,经审核、批准后签署[16] 项目管理 - 投资管理部门对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评价,实行季报制[16] - 公司可在项目经营期满、破产时收回投资[19] - 公司可在项目有悖方向、连续亏损时转让投资,按规定办理[19][20] 人员派出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22]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和经营管理人员[22] 财务管控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记录和核算[24]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审计[24]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报表[25] - 公司可委派财务总监监督子公司财务状况[26] - 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26]
中兰环保(30085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确保合规披露[2] - 审慎判断情形,履行审核程序,防止信息泄露[3] 豁免范围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保守国家秘密[4] - 特定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管理流程 - 董事会统一领导,证券事务部办理具体事务[8] - 相关部门申请需书面申请,报董事长确认[9] 材料保存 - 妥善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十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9][10]
中兰环保(300854) - 对外融资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融资制度 - 公司制定对外融资决策制度规范融资、降低风险[2] - 子公司对外融资需报公司批准[3] 决策机构 - 公司对外融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5] - 权益性融资及发债需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政府文件[5] 审批权限 - 单笔融资低于总资产5%由董事长审批[6] - 占5% - 30%由董事会审批[6] - 占3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后提交股东会[6] 部门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融资方案提建议[9] - 财务部负责融资项目策划等[9] - 审计部门对融资活动审计监督[10]
中兰环保(30085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包括垫付费用等[3] 资金占用限制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应限制占用公司资金[4]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5] 责任与处理机制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8] - 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冻结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报告监管部门并提请开临时股东会[10] 清欠方案 - 违规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控制“以股抵债”“以资抵债”实施条件[10] - 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用非现金资产需符合规定[12] 检查与追责 - 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子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9]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4]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直接责任人并可提议罢免董事[14] 特殊机制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不能现金清偿则变现股权偿还[14]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合规时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并报批[14] 违规处分 - 公司或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处分相关责任人[16] - 公司或子公司违规占用资金、违规担保致投资者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与法规等不一致时,依照相关规定执行[1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中兰环保(30085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子公司管理规定 - 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为子公司[2] - 每年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经营计划[7] - 投资决策要制度化、程序化,项目需前期考察[8] - 会计政策遵循规定,与公司统一会计制度[11] - 向母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和资料,接受审计[11] -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和互相担保[20] - 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并报公司备案,不得设帐外帐[14] 子公司人员管理 - 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委派或选举相关人员[16] - 经营班子人员按公司考核制度年度考核[18] 子公司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包括增减持注册资本、对外投资等[22] - 审议前需向公司汇报并按规定审批披露[24] - 交易需判断关联交易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24] 公司监督制度 - 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审计监督[26] - 实施检查制度,分例行和专项检查[26] 公司考核制度 - 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28] - 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底奖惩[28]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0]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可制订实施细则,子公司参照建立管理控制制度[30] 安全生产 - 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年底接受检查考核[20][31]
中兰环保(30085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3] - 应不迟于会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4]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5]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6] 会议审议与记录 - 特定事项经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应制作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保存至少十年[4] 报告与制度 - 独立董事向股东会提交含专门会议情况的述职报告[4] - 制度2025年6月制定,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4][5]
中兰环保(30085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在发生后1日内报告[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在发生后1日内报告[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在发生后1日内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在发生后1日内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在发生后1日内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及时披露[9] 其他重大事项关注标准 - 诉讼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及时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重大风险[13] 股东相关报告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公司股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19] 股票交易及人员买卖报告事项 - 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核查原因[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增持、减持当日收盘后报告[16] 信息报告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通过OA或电话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2]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评估、审核,需披露则组织起草文件并汇报[24] - 证券事务部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证监会和深交所的重大信息[24] 信息报告责任与义务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及保密人员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26] - 控股股东等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漏内幕信息[27] - 出现事件难以保密等三种情形,控股股东应通知公司并披露[29]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人[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3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需在事件发生或知悉当日内[31]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上报工作[32]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情形[34]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施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