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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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20:21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2024年7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为了保证董 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会议于2024年7月4日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经全体出席董事 推选,会议由董事郭春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 ...
瑞丰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04 20:2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7月4日14: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4] - 22人代表174,311,689股参会,占比60.8780%[9] - 15名中小股东代表21,464,308股,占比7.4964%[10] 选举结果 - 郭春萱等5人当选,部分同意率达100%[12][16][25][31][34] 其他 - 律师认为大会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36] - 公告备查文件为决议和意见书[37]
瑞丰新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04 20:21
董事会换届 -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1] - 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1] 离任董事 - 第三届3名独立董事、2名非独立董事离任[4] - 马振方、段海涛分别持股0.43%、0.26%[4][5] - 段海涛配偶持股0.03%[5] 新董事会 -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任职资格[2][3]
瑞丰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20:2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4日召开[2] -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 会议由监事张勇主持[2] 选举结果 - 审议通过选举张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3] - 张勇任期三年,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4] - 选举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反对,0弃权[5]
瑞丰新材: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7-04 20:21
人事变动 - 聘任郭春萱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2] - 聘任尚庆春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3] - 聘任马振方等五人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3] - 聘任周闻轩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5] 公司信息 - 公司邮编453700[6] - 公司电话0373 - 5466662[6] - 公司传真0373 - 5466288[6] - 公司电子邮箱zqb@richful.com[6] - 公司地址为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6]
瑞丰新材: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04 20:21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公 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勇先生、 申海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职工代表监事陈铮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 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及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监事会中 ...
瑞丰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8:37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2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 的信心以及自身价值的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 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层、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 高团队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至 30,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 ...
瑞丰新材:5月润滑油添加剂出口数据点评:5月出口同比上升,不改长期增长预期
国泰君安· 2024-06-25 15:01
投资评级 - 维持"增持"评级,目标价上调至56.02元(原为54.21元)[7][22] 核心观点 - 公司销售情况良好,高成长趋势不改,预计24-26年EPS分别为2.43、3.08、3.64元[7] - 5月中国润滑油添加剂出口量同比上升35.58%,出口均价同比下降9.93%,整体呈扩张趋势[7] - 公司通过高性价比产品和服务与海外企业竞争,扩张海外细分市场[7] - 客户去库存影响或消退,公司产能扩张积极,24Q1收入环比改善7.64%[7] 财务数据 - 2024年1-5月中国润滑油添加剂出口9.42万吨,同比+14.94%,出口均价2.06万元/吨,同比-10.96%[7] - 24Q1公司实现收入7.14亿元,同比-14.41%,毛利率35.50%,净利率21.50%[7] - 预计24-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3.57亿元、42.47亿元、49.9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09亿元、8.97亿元、10.63亿元[9][25] 产能扩张 - 截至23年末,公司润滑油添加剂设计产能20万吨,年销量13.64万吨,海外销售收入占比73.05%[7] - 沧州15万吨润滑油项目进展7.72%,新乡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进展60%[7] 行业对比 - 可比公司平均PE为31.24(2023A)、23.04(2024E)、18.26(2025E)[11] - 公司24年PE为18.16,低于可比公司平均[9][11]
瑞丰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8 19: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 月1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 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瑞丰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培功)
2024-06-18 19:0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培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7]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18] 关联限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有规定限制[20][21] 合规要求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和三十六个月无特定违规情形[26][30][32] 数量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