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3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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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30091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4 20:18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机制[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4] 职责要求 - 独立董事确保年报真实完整准确,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4] 工作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30个工作日内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3]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前提交审计资料,安排独立董事与注会见面[3][4] 特殊情况 - 独立董事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改聘事务所应发表意见[4]
凯龙高科(30091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20:18
人员离职 - 董事辞任提交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或特殊情况待填补空缺生效[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换届决议通过自动离职[5] - 股东会或职代会可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5] 离职手续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7] - 离职生效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交接文件[10] 义务与限制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有效[11] - 任职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追责与复核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直接损失等[14]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由董事会解释[17][18]
凯龙高科(3009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4 20: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15]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补选[15][16]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协助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行职责[28]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0] - 本制度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34]
凯龙高科(3009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4 20:18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9] - 公司设证券事务代表1名,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8] 聘任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 解聘需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职需向深交所报告[9] - 特定情形、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等应解聘[10][11] 任职要求 - 候选人需自查任职条件并提供书面说明和材料[12]
凯龙高科(3009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4 20:18
担保原则与流程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4] - 收到申请后索取近三年财务报表等资料[7] - 财务部资信评价后提建议上报董事会[9] 担保审议规定 - 多项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担保后续措施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十日内执行反担保[16] - 十五日内未还款,及时披露信息[16]
凯龙高科(30091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0-24 20:18
资金往来制度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资金使用规定 - 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4] - 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6] 资金清偿要求 - 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7] - 严格控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7] 交易决策与披露 - 与关联方交易按规定决策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责任与审查 - 董事会是资金往来责任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10] - 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挪用资金[14]
凯龙高科(3009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20:18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科 学性,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工作是 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 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凯龙高科(3009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20: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委员产生与任期 - 由董事长、超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超三分之一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程序 - 拟定董事、高管选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并提建议[6] - 审查经多环节,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规则 - 经提议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1] - 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通讯召开[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12] - 细则董事会通过执行,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
凯龙高科(30091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20:18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3] - 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13]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一人一票[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9]
凯龙高科(3009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0-24 20:18
会议通知与召开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4] - 半数以上可提议,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可举行[4]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7] 表决与审议 - 一人一票,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5]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特别职权与事项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7] - 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其他事项[7] 其他 - 会议应记录并签字,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8][9]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