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服务(3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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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9 20:01
股本情况 - 公司首次发行后总股本100,000,000股,2021年6月转增后增至130,000,000股,2022年6月增至169,000,000股[5][7][8] - 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169,000,000股,无限售股86,612,500股占比51.25%,限售股82,387,500股占比48.75%[8] 限售股解禁 - 2023年12月21日82,387,5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总股本48.75%[3][4][20]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为特发集团和特发投资,户数2户[9][20] - 变动后有限售股为0,无限售股占比100%[22] 减持限制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不超首发前持股5%[15]
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2-19 20: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 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特发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5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公司总股 ...
特发服务: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20:5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 ...
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2-12 20:5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3,256.6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3-141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 34,51 ...
特发服务: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12 20:56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16930万元,2023年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11529.60万元[2] - 2024年接受关联方租赁预计金额2430万元,2023年截至披露日实际发生817.10万元[5] - 2024年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预计金额1000万元,2023年截至披露日实际发生203.60万元[5] - 2024年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预计金额13500万元,2023年截至披露日实际发生10508.90万元[5][6] 关联交易差异 - 2023年接受关联方租赁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19.63%,与预计金额差异 - 31.05%[7] - 2023年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0.30%,与预计金额差异 - 79.64%[7] - 2023年深圳市特发集团等公司接受关联方租赁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有差异[7] - 2023年截至披露日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等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差异率 - 79.64%[8] - 2023年截至披露日向关联方出售商品等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差异率 - 25.06%[9] 公司财务数据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270008.39万元等[11] - 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729258.40万元等[13]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34.476万元人民币[14] -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42817.28万元等[18] - 深圳市特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687.73万元等[20] - 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64125.01万元等[22] - 深圳特力吉盟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38378.37万元等[23] - 某公司(未明确名称)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825845.66万元等[15] 关联交易相关意见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差异属正常经营行为,未超预计额度[9] - 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原则,按公司一般商业条款进行[26] - 关联交易对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27] -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必要且公允[28] - 保荐机构认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市场化[30] - 关联法人有支付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无重大不确定性[25] 其他 - 备查文件包含第二届董事会等会议决议[3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34]
特发服务: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3-12-12 20:5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张建军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3 日。 鉴于张建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三分之 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建军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张 建军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 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
特发服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20:5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为 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德勇先生主持, 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 ...
特发服务: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3-12-12 20:56
1、独立董事候选人车晓昕女士具备《管理办法》《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 性等条件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车晓昕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等相关材 ...
特发服务: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20: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过往任职有不良记录人员不宜或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9][11][15] 重大事项决策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22] - 特定借款须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3] -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5] - 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处理办法[16][17] - 特定情形下公司补选独立董事时间要求[17] - 行使职权同意比例要求[22] 公司保障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5] - 提供履职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9] - 给予适当津贴并在年报披露[39]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9] 其他 - 董事会、监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应提交述职报告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34]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3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的报告途径[37] - 独立董事应制作工作记录[38]
特发服务: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车晓昕)
2023-12-12 20:5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车晓昕,作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 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 性的 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 声明 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提名 委 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 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 深圳 证 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