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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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9 16:16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任期规定 - 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 会议规则 - 经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10] 考核与薪酬 - 董事和高管提交述职报告,委员会考核并制定方案报董事会[11] 细则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通过后生效,与法律不一致按后者执行[14][15]
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9 16:16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管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11]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1] 信息申报与义务 - 董事、高管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董事、高管其他义务持续期至少在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有效[12]
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9 16:16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身份信息[6]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6] 董高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半年内董高股份不得转让[9][10]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年转让不超总数25%[16] - 不超1000股董高可一次全部转让[16] - 离婚分配减持双方年转让不超各自总数25%[17] 董高人员买卖股票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前5日不得买卖[13][14] 董高人员减持规定 - 首次卖出15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不超3个月[20] - 实施完毕或期满2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21] 其他规定 - 收到法院处置通知2日内披露公告[21]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21] - 公司规定长禁转期应披露管理[22] - 违规买卖可处分追责收回收益[2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8][29]
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9 16:16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包括内部、外部、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审议与构成 - 董事会审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董事薪酬[7] - 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占比≥50%[10] 薪酬相关规定 - 以绩效评价定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0] - 离任按实际任期算,违规可扣减薪酬[11][12] 薪酬调整与披露 - 依经营状况、同行和地区水平调整[14][15] - 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9][20]
新柴股份(3010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9 16:1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 履职规定 - 总经理特定情形部分需立即停职,部分30日内解除职务[5] - 总裁候选人特定情况公司应披露信息并提示风险[5] 职责义务 -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8] - 总经理应履行勤勉尽责等职责,负有忠实义务[11][12] - 特定情形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请信息披露[13] 会议制度 - 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分常会和临时会议[15] - 常会每月一次,特定情形两个工作日内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由总经办负责通知、记录及存档[16] - 会议纪要存档不少于十年,结束五日分送并报董事会[21][25] - 参会人员含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列席[19][20] 报告制度 - 编制报告前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交经营报告[24] - 总经理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23] - 报告可口头或书面,重大事项用书面[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34]
新柴股份(30103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2-09 16: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受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得提名[9]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为行使提名权[11][12] - 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独立董事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任期届满前解除或辞职应披露原因,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4][15] - 对公司及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有多项职责[17] - 公司赋予特别职权,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公司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9] - 部分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季度至少开会一次[3][21]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标准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21] 其他规定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专门会议提前2日通知,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26][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0]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33]
新柴股份(30103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9 16:16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涵盖官网、公众号等[6]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7][8] - 一般舆情由董秘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8][9]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修订[15]
新柴股份(301032) -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5-12-09 16:15
关联交易金额 - 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87,560万元[2] - 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93,600万元[2] - 截至2025年10月,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65,997万元[2] 特定关联方交易 - 2026年预计与中柴机器交易不超2,200万元[2] - 2026年预计与杭叉集团交易不超85,150万元[2] - 2026年预计与中昱企业交易不超210万元[2] 实际与预计差异 - 2025年1 - 10月向中柴机器采购差异-61.67%[8] - 2025年1 - 10月向杭叉集团采购差异-81.00%[9] - 2025年1 - 10月向杭叉集团销售差异-28.24%[9] 关联方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柴机器营收5.4亿元,净利润3,300万元[1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杭叉集团营收1397160.75万元,净利润175275.74万元[1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昱企业营收276.09万元,净利润157.21万元[14] 会议与决策 - 2025年12月8日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22] 交易评价 - 独立董事认为2026年预计交易基于2025年1 - 10月情况[23] - 董事会认为2026年预计交易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22] - 监事会认为2026年预计交易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24] 合作关系 - 公司与杭叉集团合作超三十年,关系稳定[18]
新柴股份(301032) -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2-09 16:15
人事变动 - 石荣因内部工作调整辞去董事职务,后当选职工代表董事[1][2] - 2025年12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105名代表出席[1] 任职相关 -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生效需议案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石荣持股4000000股,无关联关系及违规情形[6]
新柴股份(30103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9 16:15
公司治理 - 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2] - 修订后《公司章程》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2]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3] - 共修订及制定22项公司管理制度,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6] 股份与股权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15] - 已发行股份数为2411334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13]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的规定[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22]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0] - 董事少于6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55] 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26]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73] - 每年现金分红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6]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6] 其他事项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1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7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日通知[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