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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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7-18 16:35
公司上市及股本情况 - 公司2021年7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60,283,400股[1] - 发行前总股本180,850,000股,发行后为241,133,400股[1] - 发行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176,164股,占比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3,957,236股,占比76.29%[1] 股份流通情况 - 2022年1月24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3,107,236股上市流通[2] - 2022年7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32,020,000股上市流通[2]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195,025股,占比34.5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7,938,375股,占比65.50%[3]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4名,分别为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仇建平、朱先伟(由朱观岚继承)、白洪法[4]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47]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4户[47]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48,830,000股,占总股本61.7210%[47] - 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51,000,000股,占总股本21.15%[48] - 仇建平本次解除限售50,000,000股,占总股本20.74%[48] - 朱观岚本次解除限售42,400,000股,占总股本17.58%[48] - 白洪法本次解除限售5,430,000股,占总股本2.25%[48] - 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8,652,525股,占比65.7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2,480,875股,占比34.21%[49] 股东承诺及相关措施 - 控股股东等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4] - 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9]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2][16] -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相关主体按规定增持股票[19][20] - 控股股东等承诺按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违反担责[29] - 控股股东等承诺招股书虚假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30] - 董事等承诺招股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虚假致损依法赔偿[31] - 控股股东等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不从事同业业务[42] - 保荐人国信证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53]
新柴股份: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4-07-18 16:35
股份数据 - 公司发行后总股本2.411334亿股,截至公告披露日,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占比34.50%,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占比65.50%[4][7] - 本次解除限售户数为4户,股份数量为1.4883亿股,占总股本61.7210%,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3][48] - 巨星控股等4股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分别为5100万股、5000万股、4240万股、54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21.15%、20.74%、17.58%、2.25%[48] -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从34.50%增至65.7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从65.50%减至34.21%[51] 股东承诺 - 控股股东等承诺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若特定股价情形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 - 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36个月内不减持,锁定期满后审慎减持[13] - 控股股东等单次增持资金不超上一年度现金分红30%,年度不超60%,单次增持不超总股本2%,12个月内累计不超5%[16] - 董事、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超上一年度现金薪酬和分红总和(税后)30%,年度不超现金薪酬[18] 其他规定 - 招股书存在虚假等重大影响,控股股东等30个交易日内回购已转让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认定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值孰高确定[23] - 控股股东等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按章程执行利润分配政策,赔偿招股书虚假致投资者损失[26][30][31] - 董事和高管承诺不输送利益,对招股书内容真实性负责,赔偿投资者损失[27][33] - 相关人员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等[34][35][40]
新柴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2024-05-30 16:01
公司上市与督导 - 新柴股份于2021年7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交易[2] - 国信证券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2] 培训相关 - 2024年5月23日在二楼会议室培训[2] - 对象为持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等[2] - 主题含“国九条”深度解读[3] - 主讲为国信证券田英杰[4] - 培训增强合规意识等[5]
新柴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9 17:07
权益分派方案 - 2023年度以总股本241,133,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0.3元,合计7,234,002元[1] - 扣税后,QFII等每10股派0.27元[3]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6日[4] - A股股东现金红利6月6日划入账户[6] 其他 - 分派对象为6月5日收市后在册全体股东[5] - 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限制相应调整[7]
新柴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3 18:49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5月23日召开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大会,27人代表164,171,400股,占总股份68.0832%[3] - 现场投票股东24人,代表164,166,100股,占总股份68.0810%;网络投票股东3人,代表5,300股,占总股份0.0022%[3] - 中小股东16人代表4,823,900股,占总股份2.0005%[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6项议案总表决同意164,1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69%[5] - 各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公司授信额度等议案总表决同意占比多超99.99%,反对占比小[12][13][14][15][16][17][18][19][20][21][22] - 中小股东对各议案表决同意4,818,800股,占比99.8943%,反对5,100股,占比0.1057%[15] 合法性认定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合法有效[23]
新柴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3 18:47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4月24日刊载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8] - 2024年5月23日下午14时召开现场会议[9] - 2024年5月23日为网络投票时间[9] - 有权出席人员登记截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11] 出席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24名,代表164,166,100股,占比68.0810%[11] - 网络有效投票3名,代表5,300股,占比0.0022%[11] - 合计27名,代表164,171,400股,占比68.0832%[12] - 中小投资者16名,代表4,823,900股,占比2.0005%[12] 议案表决结果 - 大部分议案同意164,166,300股,占比99.9969%[17][18] - 中小投资者对大部分议案同意4,818,800股,占比99.8943%[19][20] 其他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13] - 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16] - 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律师认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规定[22] - 出席人员等资格、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3]
新柴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江英
2024-04-23 16:45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 2023年召开1次审计和提名委员会会议[6] 人员相关 - 朱江英2023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 - 2023年度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合规[11][12] 其他 - 2023年朱江英督促公司完成信息披露[10]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14]
新柴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6:45
公司治理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董事会有9名成员,含董事长1名、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8]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由2名非独立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他各专门委员会分别由1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组成[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9] 财务与内控制度 - 制定适合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凭证等处理程序[17] - 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识别和应对重大风险[19] - 制定总部和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财务会计控制体系[20] - 制定严格预算控制,各部门编制预算,财务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批后下达执行[21] - 财务部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定期编制预算执行差异表[21] - 各预算执行部门对照责任指标检查并考评[21] - 建立销售、采购等业务逐级审批制度,重大交易按交易额层级审批[22] - 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担保行为[23] - 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事项[24] -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25] 内控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利润总额错报金额>5%为重大缺陷等[3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为重大缺陷等[37]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0]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1]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3]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4][45] 其他 -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现场检查发现财务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42] - 2023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核查[46] - 保荐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要求[46] - 保荐人认为公司评价报告公允反映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46]
新柴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6:45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6亿元[6] - 2023年度公司销售柴油机的收入为20.92亿元[6] - 2023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计26.5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5%[15] - 2023年末公司合并流动资产合计20.3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2%[15] - 2023年末公司合并非流动资产合计6.13亿元,较上年末下降7%[15] - 2023年末公司合并负债合计15.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1%[18] - 2023年末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11.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18] - 2023年公司营业利润2535.424378万元,上期为1448.407771万元[26] - 2023年公司净利润3014.779864万元,上期为2217.184061万元[26] - 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13元/股,上期为0.09元/股[26] - 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56%,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54.05%,净利润同比增长106.07%[29] 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1.64亿元[6] - 2023年末货币资金合计480,869,469.99,上年年末为695,559,072.74[165]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91,853,666.67,上年年末为30,000,000.00[166] - 2023年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28,711,825.30[167]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63,582,619.81[172] - 应收款项融资中应收票据期末余额756650853.44元,上年年末余额438525835.42元[181]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3539576.12元,上年年末余额5197320.01元[185] - 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199783.85元,上年年末余额312590.81元[188] - 存货合计期末账面价值510,056,876.84元,上年年末账面价值389,118,771.65元[198] - 其他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3,099,108.48元,上年年末余额97,574.51元[200]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审计确定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为关键审计事项[6] 政策执行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161] 税收政策 - 2023 - 2025年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3 - 2027年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64]
新柴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3 16:45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0,283,400股,每股发行价4.97元,募集资金总额299,608,498元,净额240,165,290.99元[1] - 2023年初募集资金余额21,529,066.75元,年末余额2,071,276.46元[3] - 2021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13,052.91万元[7] - 2023年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49.4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银行江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71,276.46元[6] - 募集资金总额为24016.53万元,本年度投入1228.19万元,累计投入23366.06万元[15] 项目投资情况 - 年产30万套绿色智慧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二期承诺投资25310.89万元,调整后8156.53万元,本年度投入487.12万元,累计投入7376.74万元,投资进度90.44%,本年度实现效益415.01万元[15] - 高效节能环保非道路国Ⅳ柴油机生产线技改项目承诺投资16037.16万元,调整后88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602.17万元,累计投入8866.75万元,投资进度100.76%,本年度实现效益1517.42万元[15] - 新柴股份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7061.40万元,调整后7060.00万元,本年度投入138.90万元,累计投入7122.57万元,投资进度100.89%[15]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承诺投资48409.45万元,调整后24016.53万元,本年度投入1228.19万元,累计投入23366.06万元,投资进度97.29%[15] 其他情况 - 公司制定《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募集资金[4] - 2021年7月29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三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4]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变更实施地点和方式[7] -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情况[7][9] - 公司已披露信息无问题,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11] - 年产30万套绿色智慧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二期未达预计效益,因宏观经济下行、行业不景气[16] - “年产30万套绿色智慧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结余资金749.46万元,因合理使用资金等[16]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超募资金等情况均不适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