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30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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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股份(3010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13 18:4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为规范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
双乐股份(30103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5-13 18:48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 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 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 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结合出资比例及管理需要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人员的任期按子公司章程规定执 1 行,公司可根据需要和委派人员的工作表现,对任期内委派的董事、监事及经 理人员提出人选调整方案并按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变更。 第五条 公司向全资、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经理人员由公 司经理决定,并由各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选 ...
双乐股份(3010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13 18:48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和《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 ...
双乐股份(30103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5-13 18:48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勉 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 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 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 (三)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 露; (四) 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或隐 ...
双乐股份(3010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05-13 18:48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治理, 健全内部控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 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经营班子须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 范运作。 5、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六条 公司设立问责小组,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由总经理、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经营班子的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 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 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 ...
双乐股份(3010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13 18:48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双乐颜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 ...
双乐股份(301036)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5-13 18:48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双乐股份(301036)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5-13 18:48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双乐颜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以及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或者中国证监会、 ...
双乐股份(3010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13 18:48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八)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 ...
双乐股份(3010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13 18:48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 需的执业资格;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四)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指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 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