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濠光电(301051)
icon
搜索文档
信濠光电: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0-27 15:38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2 号——担保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既包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也包括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 ...
信濠光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0-27 15:38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 ...
信濠光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10-27 15:38
薪酬审议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监事薪酬[4] 薪酬制定与考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并考核监督[4] 不同董事薪酬 - 董事长及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按规定执行薪酬[7] - 兼任非高管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职责贡献定薪酬[7] - 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酬[7]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决定[8] 薪酬构成与发放 - 董监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10] - 薪酬不包括专项激励及销售提成[10] - 薪酬发放考虑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10] 薪酬调整依据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等多项因素[13]
信濠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7 15:38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白如 敬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
信濠光电: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7 15:38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监事会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
信濠光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0-27 15:38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规文件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 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 ...
信濠光电: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7 15:38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信 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
信濠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7 15:3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现场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票同意[4]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
信濠光电: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4-10-27 15:38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股东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3]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11]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等可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 当选规则 - 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且位次在应选人数前当选[14] - 得票相同或当选人数不足时需再次选举[15] 选举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7] - 选举前应发放或公布实施细则[17] - 累积投票制选票不设“反对”“弃权”项[17]
信濠光电:分红管理制度
2024-10-27 15:38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 红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 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