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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3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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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0-27 15:38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2 号——担保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既包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也包括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 ...
信濠光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0-27 15:3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5]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资金使用与期限限制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5] 超募资金使用规定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9]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9] 投资计划调整与核查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3]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3]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披露鉴证结论[23]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相关责任人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给予处分,造成损失应赔偿[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7]
信濠光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10-27 15:38
薪酬审议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监事薪酬[4] 薪酬制定与考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并考核监督[4] 不同董事薪酬 - 董事长及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按规定执行薪酬[7] - 兼任非高管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职责贡献定薪酬[7] - 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酬[7]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决定[8] 薪酬构成与发放 - 董监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10] - 薪酬不包括专项激励及销售提成[10] - 薪酬发放考虑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10] 薪酬调整依据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等多项因素[13]
信濠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7 15:38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白如 敬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
信濠光电: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7 15:38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监事会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
信濠光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0-27 15:38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规文件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 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 ...
信濠光电: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7 15:3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召集临时股东会[13]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提前20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18]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32]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4]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6]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自行召集的股东会[2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7] - 股东会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进行时,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他人主持[27] 其他要点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36]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普通情况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的事项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6]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六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0]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0]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2]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修改由股东会决定[43]
信濠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7 15:3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现场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票同意[4]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
信濠光电: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4-10-27 15:38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股东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3]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11]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等可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 当选规则 - 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且位次在应选人数前当选[14] - 得票相同或当选人数不足时需再次选举[15] 选举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7] - 选举前应发放或公布实施细则[17] - 累积投票制选票不设“反对”“弃权”项[17]
信濠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7 15:3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 时间为2024年10月[2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4] - 董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 - 多种主体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9] 表决规则 - 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一人一票,可书面或举手表决[10]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无变化不再审议[1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