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搜索文档
星华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8 19:33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3日召开[1] - 现场会议14:45开始,股权登记日为11月7日[2][6] - 深交所交易及互联网系统有对应投票时间[4] 审议提案 - 拟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提案[8] 会议登记 - 登记时间为11月12日,需按要求登记[10][30] 投票相关 - 普通股投票代码351077,填报表决意见有规定[20]
星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9:3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作废2022年2名激励对象13,6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 - 作废2023年2名激励对象26,8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 - 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25元/股调整为9.95元/股[8] - 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32元/股调整为10.02元/股[10] 股份回购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22] - 上限10,000万元预计回购约3,361,344股,占总股本2.80%[22] - 下限6,000万元预计回购约2,016,807股,占总股本1.68%[22] - 回购价格不超过29.75元/股,不高于均价150%[20] - 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26]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4]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8][31][34] - 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期限至事项完毕[29][30] -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股东大会 - 董事会同意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3]
星华新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0-09 20:19
权益分派 - 2024年半年度以120,0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共派36,000,000元[1] - 扣税后不同股东派息及补缴税款有别[5]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10月17日[6] 后续影响 - 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1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调整[12]
星华新材: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9-27 21:51
人事变动 -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职代会选举侯明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算[1] 人员信息 - 侯明1975年5月出生,高中学历[5] - 侯明历任公司多职,现担任径山基地行政部部长和工会主席[5] - 侯明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关系[5]
星华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4-09-27 21:48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 | --- |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反光材料 2,400 万平方米、反光服饰 300 万件 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中的"年产反光服饰 300 万件生产线"搬迁至余 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 18-2 地块)。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 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1.46 元/股,募集资金 ...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4-09-27 21:4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 | 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万 | | --- | --- | --- | | | 元) | 元) | | 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 项目 | 33,017.69 | 15,000.00 | | 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 | 22,001.15 | 10,000.00 | | 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 | 30,333.30 | 15,000.00 | | 合计 | 85,352.14 | 40,000.00 | 3、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作为浙江星华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星华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21:4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选举结果 - 同意选举王强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3]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3票同意,0反对,0弃权[4]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5]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反对,0弃权[6]
星华新材: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27 21:4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四年九月 星华新材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 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
星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21:48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在杭州市上城区市 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秦 和庆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王世杰先生主持,监事、 候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
星华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2024-09-27 21:48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 到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上)登记内 销字 [2024]第 014613 号),对浙江星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能源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予以登记。至此,新能源公司的 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已经总经理办公会 审议通过,董事长批准,无需提交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经营范围中已包含与新能源公司同类型的业务,现有 项目均以母公司为主体开展;因此,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优化组织 架构,对新能源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将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