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3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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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 -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审阅报告
2025-10-27 22:15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及2024年度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 | | 页 | | 次 | | --- | --- | --- | --- | --- | | 一、 | 审阅报告 | 1 | - | 2 | | 二、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 | | | |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3 | - | 4 | |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5 | - | 6 | |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7 | - | 48 | 审阅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0530_G05号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按照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4月30日及 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及2024年 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贵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 ...
信邦智能(30111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025-10-27 22: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 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 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 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 具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 ...
信邦智能(30111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
信邦智能(301112)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7 22:15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十月 | 目录 | 2 | | | --- | --- | --- | | 释义 | 4 | | | 一、 | 本次重组的方案 9 | | | 二、 | 本次重组的主体 | 23 | | 三、 | 本次重组的批准和授权 | 75 | | 四、 | 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安排 | 76 | | 五、 | 本次重组的实质性条件 | 76 | | 六、 |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 | 82 | | 七、 | 本次重组涉及债权债务和员工安置的处理 | 118 | | 八、 |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 118 | | 九、 | 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 121 | | | 十、 | 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 122 | | | 十一、 | 本次重组相关方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123 | | | 十二、 | 审核关注要点 123 | | | 十三、 | 结论意见 189 | | | 附件一:租赁物业 | 192 | | | 附件二:专利权 | 194 | | | 附件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199 ...
信邦智能(3011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拟以发行股票、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Ay Dee Kay LLC、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等 40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英迪芯微控股权。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Ay Dee Kay LLC、无锡 ...
信邦智能(3011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 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陈恒瑞 陈辉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婧儿 陈睿非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在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 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 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
信邦智能(3011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的行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已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如 下: 3、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 构; 4、聘请金证(上海) ...
信邦智能(3011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国泰海通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 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
信邦智能(3011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国泰海 通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防范和填补措施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析。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 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
信邦智能(30111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 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的行为。 6、聘请简家骢律师行、渥美坂井法律事务所、Junhe Law Office, P.C.出具 相关境外法律意见。 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