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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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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06-27 21:24
减持计划 - 控股股东强瑞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强瑞投资计划合计减持不超3,102,825股,占总股本比例3.00%[1] - 部分董事、高管通过强瑞投资间接减持,不超上年末间接持股数量的25%[2] - 强瑞控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总股本2%,集中竞价减持不超500,000股,占比0.48%[4] - 强瑞投资集中竞价减持534,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52%[4] - 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5] 股东持股 - 强瑞控股、尹高斌、刘刚、强瑞投资合计持股59,691,603股,占总股本比例57.71%[2] 股份锁定 - 强瑞控股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开发行前股份[6]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条件触发,相关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6][8][10] - 强瑞控股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 - 共同实际控制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有总数的25%[11] - 公司股东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 - 公司董事、高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13] -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董事、高管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十二个月后,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持股总数的25%[1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董事、高管,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董事、高管,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董事、高管,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4] - 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 其他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时间、价格、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17]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17]
强瑞技术(301128) - 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6-25 17:22
担保额度 - 2025年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5亿元,70%以上对象2亿元,70%以下3亿元[1]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被担保对象已签协议金额10000万元[13]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被担保对象已签协议金额500万元[13] 三烨科技情况 - 2025年1 - 3月三烨科技营收7188.07万元,净利润822.09万元[5] - 2024年末三烨科技资产总额14386.5万元,负债11160.8万元,净资产3225.7万元[5] - 三烨科技注册资本2124.65万元,强瑞精密持股49% [4] 授信与担保 - 2025年6月24日三烨科技获中信银行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2][6] - 公司为三烨科技3000万元债权本金及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3][8] - 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7年6月16日[6]
强瑞技术(301128) -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6-23 18:58
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23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证券事务代表聘任[1] - 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3年[1] 股权结构 - 尹高斌直接持股9,235,624股,占总股本8.93%[11] - 刘刚直接持股7,362,848股,占总股本7.12%[12] - 尹高斌持有控股股东50.50%股权[11] - 刘刚持有控股股东49.50%股权[12] 人员任职 - 黄国平2023年8月至今任董事长,2025年6月起任董事[14] - 游向阳2025年6月起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5][16] - 左文广2025年6月起任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18] - 吴维萍2025年6月起任职工代表董事、事业部运营总监[19] - 傅飞晏2025年6月起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6] - 陈芷薇2025年6月起任证券事务代表[28] 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办公地址为深圳龙华区相关地址[9] - 办公电话和传真为0755 - 21005172[9] - 电子邮箱为IR@sz - qiangrui.com[9]
强瑞技术(301128)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6-23 18:58
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23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维萍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 - 第三届董事会由吴维萍与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组成,任期三年[2] 人员信息 - 吴维萍1971年出生,中专学历,有多家公司任职经历[5] - 截止公告披露日,吴维萍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
强瑞技术(301128)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3 18:5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23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2]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71人,代表股份64,194,023股,占比62.0584%[2] - 现场投票股东4人,代表股份59,691,603股,占比57.7058%[2] - 网络投票股东67人,代表股份4,502,420股,占比4.3526%[3] 议案审议 - 多项修订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692%[4][5][7][8][10][11] 董事选举 - 多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通过,总表决和中小股东同意占比高[13][14][15] 其他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16]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起三年[13][15]
强瑞技术(30112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8:58
董事会选举 - 选举尹高斌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2] - 选举刘刚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3]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5] 人员聘任 - 聘任刘刚为公司总经理[6] - 聘任游向阳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8] - 聘任左文广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9] - 聘任傅飞晏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10] - 聘任陈芷薇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2] 方案审议 - 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3]
强瑞技术(301128)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3 18:5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4] - 现场会议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4人代表59,691,603股,占比57.7058%[7] - 网络投票67人代表4,502,420股,占比4.3526%[7] - 共71人代表64,194,023股,占比62.0584%[8] 议案表决结果 - 六项修订议案同意票数占比超99.9%[12][13][14][16][17][18] - 董事会报酬方案同意票数占比99.5611%[21] 人员选举结果 - 尹高斌等5人当选非独立董事[22][24][26][28][30] - 徐水等3人当选独立董事[32][34][36]
强瑞技术(301128)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06-23 18:58
薪酬方案 - 2025年6月23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 - 方案适用对象为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1] - 方案自通过生效,至新报酬方案通过失效[1] 薪酬标准 - 总经理薪酬上限税前150万元/年[2] - 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财务总监薪酬上限税前85万元/年[3]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薪酬上限税前55万元/年[3] 薪酬规则 - 报酬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 - 离任后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2] - 接替人员自动匹配原岗位薪酬,另行审议除外[4]
强瑞技术(30112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19 17:46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6月23日14:3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23日9:15至15:00[2][21] - 现场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 - 20日9:00至17:00[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6月23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1]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 - 11号银星科技园银星智谷S栋三楼大会议室[4] - 现场参会登记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308号侨安科技园C栋厂房四楼董事会办公室[9] 股权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3] 提案情况 - 提案8.00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提案9.00应选独立董事3人[7] - 提案1.00至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7] - 提案7.00关联股东为深圳市强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需回避表决[7] - 提案8.00和9.00需累积投票,以提案1.00通过为生效前提[7][8] 其他信息 -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6月20日17:00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14] -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闭会时止[1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128,投票简称为强瑞投票[19]
强瑞技术: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2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 制度明确资金占用的定义、防范原则、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涵盖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1][2][4] - 公司通过分层责任制、定期检查、审计监督及法律手段等多维度措施防范资金占用风险 [4][5][6] 资金占用定义与适用范围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占用(如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和非经营性占用(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管理 [1] 防范原则 - 禁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担保、利润分配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资产 [2] - 严格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中的占用行为,禁止垫支工资、福利等非经营性支出 [2] - 明确禁止公司以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 [2] 防范措施 - 建立分层责任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负责日常实施,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财务部门需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3] - 关联交易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按权限审批 [3] - 发现资金占用时,董事会需采取司法冻结股份、提起诉讼等措施,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5][6] 责任追究与处罚 - 对协助资金占用的董事及高管可给予通报、罢免等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6] - 违规行为导致损失的,公司可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及民事索赔,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8] - 未明确事项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执行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