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30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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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22 19:16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5] - 邀请招标需邀请三家以上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事务所参加竞聘[5] - 选聘文件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6] 分值与费用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相关情况及原因[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0]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9]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11]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报告[15] - 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前任情况、原因及沟通情况[15]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4]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17]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7]
瑞德智能(30113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9: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履职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其报告,负责人由其提名[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可开临时会[15] - 提前三日发通知,一致同意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会议有决议和记录,委员签字并通报情况[23] - 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23]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23]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十年[24] 工作细则 - 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6] - 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8][29]
瑞德智能(30113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9: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人员补选 - 提名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5]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董事会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通知 - 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7] - 发出通知二日内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2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2] - 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6] - 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现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最迟次日通知[15]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需有决议和书面记录,出席委员签名[17] - 议案获规定票数,主持人宣布后签字生效[17]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7] 决议实施与检查 - 决议实施中相关人员跟踪检查,违规可要求纠正[17] 会议档案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17] - 出席委员可要求对发言作说明性记载[18]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期限十年[18] 保密与解释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8]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工作细则与法规不一致时,以法规规定为准[20]
瑞德智能(3011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2 19: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 - 全体董事、高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质量及及时性公平性[5] 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在规定网站媒体发布[4][5] - 年报、中报、季报按规定时间披露,一季度季报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4]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特定情形需在1个月内预告[17]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立即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1]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3] 披露工作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7] -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信息收集、报告起草等工作[27] - 信息披露需经编写、复核、审查、批准后发布[32] 其他规定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密信息[39]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期限不少于十年[43][44]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4]
瑞德智能(301135)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2 19:16
投资原则与范围 - 证券投资以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部分投资行为除外[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适用该制度,子公司投资须报公司审批[3]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4] 决策标准 - 投资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投资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未达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6] 额度与期限 -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6] 组织架构 - 成立证券投资小组负责主要工作[8] 监督与披露 - 内部审计部审计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9] - 相关信息达标准应按规定披露[11]
瑞德智能(30113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9:1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0]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发出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5] - 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15] - 表决可采取记名或举手表决方式,有委员要求记名投票时应采用该方式[32] 决议流程 - 会议需有会议决议和书面会议记录,出席委员应签名[18]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成为决议,签字后生效[18] - 委员或指定证券部工作人员应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8] - 主任委员或指定委员应跟踪决议实施情况,有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汇报董事会[18]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多项内容[20] - 会议档案由公司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0] - 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0]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2]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2]
瑞德智能(3011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2 19:16
募集资金检查与通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一次[3] - 公司及商业银行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等[6] 专户管理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募投项目处理 - 超投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且低于5%可豁免程序[12] - 节余资金达10%且高于1000万,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募投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3]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为非保本型[14]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用于主营业务[16]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等项目,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17]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等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报告[25] 违规处理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重大违规或风险,保荐机构等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瑞德智能(301135)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9-22 19:15
独立董事候选人信息 - 夏明会、周军、李文茜具备任职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条件[1] - 夏明会、李文茜为会计专业人士[1] - 截至2025年9月22日,夏明会、周军已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明[1] - 李文茜未取得,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1] 提名情况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三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同意将提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
瑞德智能(3011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军)
2025-09-22 19:15
独立董事提名 - 周军被提名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属特定持股股东及任职情况[22][23]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28][33] - 本人过往任职无相关撤换情况,担任独董公司数及时长合规[35][36][38]
瑞德智能(3011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文茜)
2025-09-22 19:15
独立董事提名 - 李文茜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证明[8]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22][23] - 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无违规情形[28][32][34] 其他情况 - 担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7] - 连续任职未超六年,签署声明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