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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石股份(3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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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石股份(30115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担保原则与审批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6] 审批额度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7] 特殊担保审批 - 为关联人或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审核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核两项以上对外担保申请时需逐项表决,且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2] - 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担保事项决议时,利害关系人应回避表决[12] 担保合同与管理 -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条款需明确无歧义[13] - 财务总监及其下属部门负责对外担保统一登记备案管理[14] - 财务总监及其下属部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提供给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14] 监督与责任 - 发现异常担保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公告[14] - 财务总监及其下属部门应对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情况跟踪监督[14] - 被担保债务到期需展期并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信息[15]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7] - 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追究责任[17]
德石股份(301158) -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等[6]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6] 监管协议与使用原则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募集资金应按股东会审议和发行申请承诺使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9] 项目进展核查与调整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10] - 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0] - 项目搁置超一年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0]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董事会通过、事务所鉴证及保荐机构同意并披露[11] - 公司可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11]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到期前应归还至专户[12]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总额30%[17]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2]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6] - 公司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6]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同意意见并披露[12] - 公司可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项目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应变更,确需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同意意见,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会批准[19]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 公司应在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7] - 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或风险时,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9]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规定,除监管机构处罚外,公司也会对其处罚并要求赔偿损失[2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后续法规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股东会审议[31]
德石股份(30115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公司制定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2] - 财务总监应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6] - 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出具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并公告[8] 责任机制 - 设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0] 股东权益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可报告监管部门并提请召开股东会[11] 违规处理 - 公司违规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现象,追究责任人责任[13]
德石股份(30115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置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人,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召集 1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 ...
德石股份(30115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公司对外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 的资产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债权、净资产、无形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取得权益性资产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独资设立法人企业; (二)出资与他人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参股公司或 合伙企业; (三)收购其他公司或组织的股权或权益; (四)出售其持有的其他公司或组织的股权或权益; (五)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短期 ...
德石股份(30115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人数不超全体董事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5] 战略委员会职责 - 负责公司中长期战略、重大投资等事项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6][7] 项目报批流程 - 新增投资项目报批需经证券投资部汇总等多环节[10][11] 会议相关 - 每年不定期开会,会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多种表决方式[13][14] 细则情况 - 本实施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6]
德石股份(3011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9]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需提前五个交易日报送资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9]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10]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个月内解聘[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董事会、股东会筹备、通知、记录及决议公告等工作[12][13][14]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等原则[15] 其他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需有资格证书[1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7]
德石股份(301158) -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7,592,700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0,370,510元,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7][22] - 已发行股份数为150,370,510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 股份认购 -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66,382,210元[24] - 王海斌等多人认购不同股份数[24] - 发起人认购股份合计112,777,810元[2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9]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9] - 公司可按规定程序增减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31][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股份转让有比例和时间限制[38] - 特定股东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3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权[46] - 特定股东有权书面请求诉讼[47] - 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50][52][5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3] - 特定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提出提案[63][70] - 股东会通知时间、投票时间等有规定[71][7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5][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等[115]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超授权范围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6][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24][12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等各委员会成员构成及议事规则[145][149][150]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5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和中期报告[166]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6]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有不同分红比例要求[174][176]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187]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相关事项由股东会决定[193] - 公司通知形式及送达日期有规定[197][199]
德石股份(3011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7]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7] 独立董事比例及选任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8]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独立董事任期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补选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3]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3] - 在会议记录和意见上签字并报告董事会[22][24] 独立董事报告 - 五种情形向深交所报告[2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5] - 述职报告最迟发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召开为原则[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费用及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29]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1]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3]
德石股份(301158) - 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融资决策制度 - 制度适用于多种融资行为决策[2] - 首次公开发行或发新股、发债需董事会讨论并股东会审批[2] - 每年财务管理部拟授信额度,经董事会审批后办理[2] 借款审批流程 - 经财务总监审批,财务管理部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2] - 借款涉及担保按《对外担保制度》履行审批程序[2]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越权审批融资公司有权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3]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