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石股份(301158)
icon
搜索文档
德石股份(30115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 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德州联合石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
德石股份(30115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 成员人数不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负责召集并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 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 ...
德石股份(301158) -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592,700 股,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Dezhou United Petroleum Technology Corp.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宋官屯街道晶华南大道 1518 号; 邮政编码:25303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370,510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 ...
德石股份(30115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置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人,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召集 1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 ...
德石股份(3011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或者依法指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办理信 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作为公司与证 ...
德石股份(30115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公司对外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 的资产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债权、净资产、无形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取得权益性资产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独资设立法人企业; (二)出资与他人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参股公司或 合伙企业; (三)收购其他公司或组织的股权或权益; (四)出售其持有的其他公司或组织的股权或权益; (五)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短期 ...
德石股份(3011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 良好的条件,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 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
德石股份(3011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德 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当独立董事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或者独立董事连续二次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 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 ...
德石股份(3011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 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最多不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
德石股份(301158) - 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6 21:02
融资管理制度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促进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 定发展,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融资行为的决策: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新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 第七条 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涉及提供担保的,应当按照《对外 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制度,越权审批进行融资 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赔偿公司损 失。 第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 第三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发行新股,应由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提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第四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报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 序审批。 第五条 公司可以在每年度由财务管理部拟定本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授信的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