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30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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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301179) -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9:12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3] - 证券事务部负责内幕信息监管及披露工作[3] 制度规定 - 各部门应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6] 信息披露 - 信息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并第一时间更新[8] - 重大事件分阶段披露信息[9] 人员要求 - 内幕人员不得泄露信息或谋利,妥善保管资料[9][17] - 财务等人员不得在公告前泄露报表及数据[11] 违规处理 - 内幕人员违规按情节处分,构成犯罪追究刑责[13][14]
泽宇智能(3011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9:1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权益[2] - 遵循合规、充分披露等原则[3][4] - 管理目的是促进良性关系、建立优质基础等[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信息[6][7] - 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9][10] - 业绩发布会后可举行路演[11] -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董办负责日常事务[13] - 工作包括分析研究等职责[14] - 可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17]
泽宇智能(301179)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9:12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7] - 舆情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任组长,负责信息采集[8] 舆情报告流程 - 知情人知悉舆情需当日报告负责人,再报工作小组[13] 舆情处置方式 - 一般舆情灵活处置,重大舆情会议决策[13] - 重大舆情迅速调查,及时与媒体沟通[14][15] 投资者沟通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证渠道畅通[15] 信息澄清 - 必要时官网澄清并向交易所报告,可对虚假媒体采取法律措施[15]
泽宇智能(30117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9:1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5][6] - 协议生效后或未来12个月内、过去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关联人[7] 关联交易决策 - 非担保关联事项董事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7] - 关联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批准,独董发表意见[17]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由董事会批准,独董发表意见[17] - 与关联人非担保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8][25]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1][2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应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25] 关联交易计算与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8][29]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实际或预计全年累计金额适用规定[31] - 持续日常关联交易最迟于披露年报时预计当年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31] - 预计范围内关联交易主要条件未重大变化可免部分规定,需在定期报告说明[32] - 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3] 其他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10年[3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7]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37] - 公司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8] - 时间为2025年9月5日[38]
泽宇智能(30117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9:12
制度适用与差错界定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含多种情况[3] 责任划分与追究 - 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6]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六种从重,四种从轻[7][8][9][10] 责任形式与申诉 - 追究责任形式有行政和经济责任[12] - 被追究责任者可30日内书面申诉[13]
泽宇智能(30117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9:12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7]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书面信息[11] - 新任董高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2]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2] 股份锁定与公告 - 董事和高管离任6个月内股份锁定[13]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14]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公司披露情况并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14][16] - 董高及大股东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16] - 董高严重违法违规,公司交监管部门处罚[16] 信息披露 - 披露股份变动多方面信息及补救措施、收益情况[17] 制度说明 - 制度按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9]
泽宇智能(3011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9:1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6]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9] 审计委员会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9][10][11]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7][18]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18] 审计委员会会议举行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24] 审计委员会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8] 审计委员会决议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8] - 决策程序违反规定,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董事会提出撤销决议[3] 审计委员会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5][36] 审计委员会委员义务 - 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39][40] - 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6] 审计委员会委员权利 - 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43]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44] - 可就问题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询问[44] - 应根据情况对公司财务活动发表内部审计意见[46] 审计委员会决议方式 - 会议以传真作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32]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35]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 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议程等内容[37]
泽宇智能(301179) - 《筹资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9:12
筹资方式 - 公司筹资方式包括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2] 决策与审批 - 董事会是资金筹措管理决策机构,筹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金授信和筹措计划[5][7] - 借款批准按相关制度执行,发行公司债券或股票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7] 计划实施 - 实施筹资计划前要进行效益可行性分析,合理确定规模和结构,选最佳方式,依法筹资[9] 资金管理 - 筹措资金按计划使用,改变用途或预算需获批准,使用中严格会计控制[14] 偿付安排 - 财务部门掌握需归还资金情况,及时计算利息或股利,按时偿还本息或发放股利[14] - 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对筹资偿付环节作出计划和预算安排[20] 监督检查 - 筹资活动由内部审计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检查岗位设置、授权批准等内容[24][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泽宇智能(301179) -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09-05 19:12
激励计划 - 2024年6月14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授予429.3920万股,价格16.37元/股[5] - 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515.2704万股,本次仅调授予价格[8] - 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权益分派后,授予价格分别调为16.22元/股和13.2417元/股[7] 利润分配 - 2024年9月18日通过半年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50元,预计派49,430,568.15元[6] - 2025年5月8日通过年度分配及转增预案,每10股派3.30元、转增2股[6] 其他 - 2025年9月5日董事会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1] - 激励计划调整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监事会认为合规[10][11]
泽宇智能(3011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9:12
董事会构成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7]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 会议通知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0]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6]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重审[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37] 决议形成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形成决议[30]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33]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草案,后出正式报告再作其他决议[35] 会议记录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42] 决议执行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