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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3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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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9:02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 - 2024年4月26日公告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8]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14:30召开[9]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0]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10]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81,000,000股,占比75.0000%[12] - 网络有效投票股东1名,代表股份500股,占比0.0005%[12] - 现场和网络出席股东合计5名,代表股份81,000,500股,占比75.0005%[12] - 现场和网络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股份500股,占比0.0005%[12] 议案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22项议案[15] - 多项议案同意81,000,000股,占比99.9994%,反对500股,占比0.0006%,弃权0股[18][19][20][21][22][23][25][26][27][28][30] - 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0股,占比0.0000%,反对500股,占比100.0000%,弃权0股[25]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通过[32]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8:47
监事会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含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2] 会议召开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2]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主席三日内发通知[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监事[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监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6]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8]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8] - 与会监事和记录人员需签字确认[8]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9]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1]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25 18:45
投资决策审批 - 投资达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投资达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7] - 未达董事会标准投资由总经理审议批准[9] - 证券投资等审批权不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9] - 同一类别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9] 投资实施流程 - 长期股权投资需组建小组形成可研报告[12] - 金融资产投资由财务提建议并履行程序[13] - 重大投资可委托专业机构可研[13] - 批准方案后明确出资等,变更需审查[15] - 收回或转让投资程序与实施相同[19] 投资监督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活动有监督权[21] - 发现内控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审查[21]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报告董事会[21]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项目进展效益[21] - 项目出问题董事会应查明原因追责[21] 投资调整与责任 - 四种情况公司可进行投资调整[23] - 人员过失造成损失应担责[24] - 越权审批造成损害追究责任[24] - 责任人怠于履职可视情节赔偿[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26]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4-25 18:45
会议与决议报备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材料至少提前5日报备董事会秘书[6] - 子公司作出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抄送董事会秘书存档[6] 制度与报告报送 - 子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报相关部门并抄送证券部[8] - 子公司每月12日前向财务部报月报[12] - 子公司每季度结束10日内向财务部报季报[12] - 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对外投资项目投运后10日内书面报告运营情况[13] - 子公司获批投资项目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进展[16] 信息管理 - 子公司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或其授权负责人[18] - 子公司重大内部信息对口部门为证券部,财务信息同时报财务部门[18] - 子公司提供信息需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擅自泄露[18] - 子公司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备重大事项[19]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可聘外部审计[21]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做好准备,配合工作,提供资料[21] - 子公司高管调离任时必要时实施离任审计并签字确认[21] - 子公司需执行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21]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依国家规定[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3]
联盛化学: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8:45
审计报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100Z083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1-7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4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5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 6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7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8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 9- 103 | 审 计 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4-04-25 18:45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 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 利率、汇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 的子公司开展该业务,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公司相关审批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不得开展该业务。 第二章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 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交易标的涉及外汇的,需基于公司对外 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 第 1 页 共 5 ...
联盛化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8:45
业务计划 -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汇率风险[2]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3][13] - 拟以自有资金开展,余额不超4500万美元或等值币种[3][6][13] 业务详情 - 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等[4] - 投资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起不超十二个月[3][6][8][13] - 交易对手为无关联的稳健金融机构[7] 风险与措施 - 业务存在市场、汇率等风险[9][10] - 公司采取锁定成本等风险控制措施[11] 后续安排 - 按准则核算,每季度公允价值计量确认[12] - 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4][15]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8:45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27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29.67元,募集资金80109万元,净额72703.07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031.89万元,2023年投入16986.92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0671.18万元,账户余额41543.95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募集资金1203.03万元[2] 项目投资情况 - 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承诺投资35093.61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0077.47万元,累计投入24391.80万元,进度69.50%[22] - 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承诺投资36542.25万元,本报告期投入6909.45万元,累计投入7640.09万元,进度20.91%[22] 资金使用与管理 - 董事会同意向沧州联盛增资2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转入9000万元[14] - 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4.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3.80亿元买大额存单[2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1067.2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23] 其他情况 - 2023年7月3日2000万元增资款误汇沧州联盛,7月7日原路退回[17] - 2023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未产生效益[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1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比例为0%[22] - 2022年度完成募集资金置换,本报告期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3]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25 18:45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审计或评估报告披露条件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10] 担保与表决规则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5] 特定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获赠现金资产等[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16] 关联人员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3][4] - 公司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在交易对方任职等情形的董事[19] - 公司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拥有交易对方控制权等情形的股东[19] 其他规定 - 公司放弃权利指除特定情形外主动放弃对控股或参股公司等的优先购买权等权利[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1]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25 18:45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1名[4] -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7]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18] - 议题需提前5天申报,议程等提前3天通知和送达[21][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管理要求 - 重大经济活动接受监督,总经理保证合规[20] - 决定职工利益问题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20] - 总经理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规担责[22]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