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3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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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星科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0-24 16:2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送达全体董事[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
同星科技(301252)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4 16:29
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62亿元,同比增长7.9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8.37亿元,同比增长11.09%[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9.56万元,同比下降0.8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01亿元,同比增长2.85%[3]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21元/股,同比下降32.2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87元/股,同比下降38.73%[3]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8.37亿元,较上期7.53亿元增长11.09%[15]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01亿元,较上期9801.76万元增长2.85%[16] 资产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6.1%,主要系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与分配股利、归还流动资金借款所致[7] -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56.28%,主要系募投项目与间壁式高效换热器项目基本建设投入增加所致[7] - 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32.21%,主要原因系归还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所致[7] -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36.02%,主要原因系归还工程项目建设保证与预提费用支出所致[7] - 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42.86%,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变动所致[7] -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60.3%,主要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变动所致[8]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45,143,543.65元,期初640,377,138.88元[12] - 2024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91,000,000元[12] - 2024年9月30日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96,002,170.62元,期初152,195,670.74元[12]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91,756,068.55元,期初287,813,339.64元[12]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期末1,273,646,763.41元,期初1,353,269,128.29元[13] - 2024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389,065,772.70元,期初336,791,999.09元[13]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期末1,662,712,536.11元,期初1,690,061,127.38元[13]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期末463,440,541.80元,期初534,317,802.80元[13] - 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负债合计4.70亿元,较期初5.40亿元减少12.84%[14] - 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1.92亿元,较期初11.50亿元增长3.65%[14] - 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股本1.16亿元,较期初0.80亿元增长45%[14]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593户,新昌县同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00%为第一大股东[9] - 前10名股东中邱悦康持股329,585股,许驾雾持股303,340股,朱吉翔持股219,650股等[10] - 限售股份期初总数60,000,000股,本期解除限售3,625,000股,本期增加27,000,000股,期末83,375,000股[11] 费用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2955.40万元,较上期2485.67万元增长18.90%[16] - 2024年前三季度税金及附加514.39万元,较上期341.81万元增长50.49%[15]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1438.85万元,较上期1465.64万元减少1.83%[15] - 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 -824.84万元,较上期 -570.50万元减少44.58%[16] 现金流量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0亿元,较上期5.86亿元增长24.73%[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53亿美元,去年同期为6.16亿美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6.44万美元,去年同期为-3093.83万美元[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13亿美元,去年同期为1824.42万美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9亿美元,去年同期为-1617.48万美元[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178.88万美元,去年同期为6.75亿美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15.03万美元,去年同期为6.17亿美元[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95亿美元,去年同期为5.70亿美元[19]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13亿美元,去年同期为4775.28万美元[1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17亿美元,去年同期为6.18亿美元[19]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24亿美元,去年同期为9552.33万美元[19]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3576.48万美元,去年同期为3837.10万美元[1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742.72万美元,去年同期为7529.84万美元[19] 报告审计情况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
同星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30 18:42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9月30日下午14:30召开股东大会[3] -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124人,代表股份87,405,895股,占比75.3499%[4] - 现场投票股东7人,代表股份87,000,000股,占比75.0000%[4] 中小股东情况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18人,代表股份3,305,895股,占比2.8499%[5] - 现场投票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900,000股,占比2.5000%[5]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6,108,120股,占比98.4245%[7]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6,076,270股,占比97.9113%[9] - 《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意6,073,225股,占比97.8622%[10]
同星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9-30 18:11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4年3月8日至9月11日[3] - 6名核查对象及国信证券自营账户自查期买卖股票,无内幕交易[5] - 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情形[6] 备查文件 - 包括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和明细清单[7]
同星科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30 18:08
会议时间 -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2日公告[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5]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15 - 15:00 [5]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124人,代表股份87,405,895股,占股本75.3499% [7] 会议合规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均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0]
同星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09-23 15:55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9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22日[3] 激励对象核查 -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异议[4] - 监事会核查相关文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7]
同星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9-11 21:21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8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1%[8][30][32] - 首次授予183.8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8%,占授予权益总额的92.45%[8][30] - 预留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3%,占授予权益总额的7.55%[8][30][32]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53人[8][25] - 张良初等4位高管各获授5.00万股,各占授予总数2.52%,各占公司总股本0.04%[31] - 其他149人共获授163.80万股,占授予总数82.39%,占公司总股本1.41%[31]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68元/股[9][43]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0][34]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37] - 若预留部分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各为50%[37][40]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50] - 2024年以2023年为基准,营收或净利润达一定增长率,归属比例70%或100%[50] - 2025年以2023年为基准,营收或净利润达一定增长率,归属比例70%或100%[50][51] - 2026年以2023年为基准,营收或净利润达一定增长率,归属比例70%或100%[51] 激励成本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计激励成本1711.18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为363.34万元、872.90万元、353.26万元、121.68万元[65]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公司财务报告等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68] - 若公司控制权变更等,激励计划正常实施[68] - 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股票应返还权益[69]
同星科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1 21: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9日[12] - 注册资本为11,600.00万元[1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47265987348[12] - 法定代表人为张良灿[12] - 住所为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12]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9月11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4][48][49] - 激励对象不超过153人,为部分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人员[15][51][53] - 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及/或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17]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98.80万股,占股本总额1.71%[18] - 首次授予183.80万股,占股本总额1.58%,占授予权益总额92.45%[18] - 预留15.00万股,占股本总额0.13%,占授予权益总额7.55%[18]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1] 授予与归属安排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22]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40%、30%、30%[25] - 若预留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归属安排与首次一致;之后授予,两期归属比例均为50%[25] - 归属后不另设禁售期,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授予价格与考核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4.68元[30] - 首次授予定价基准日为草案公布日,价格不低于规定较高者[31] - 草案公布前不同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0%分别为11.70元/股、12.49元/股、13.74元/股、14.65元/股[32]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各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对应不同归属比例[43]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四档,对应个人层面系数分别为1.0、0.9、0.8、0[46]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获授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42] - 激励计划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中办理登记结算和信息披露[50] - 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54]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股票提供财务资助[57]
同星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9-11 21:18
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 - 现场会议14:30开始,网络投票分时段进行[2][3][15][16]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3日[3] 提案相关 - 提案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4]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6]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十天提临时提案[10] 登记信息 - 登记方式多种,不接受电话登记[7] - 现场登记时间为9月25日9:00 - 17:00[7] - 已填参会股东登记表9月25日17:00前送达[23] 其他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1252",简称为"同星投票"[14] - 会期半天,参会人员费用自理[8] - 总议案及三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均获同意[19]
同星科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9-11 21:18
股权激励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1]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1]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1] 绩效考核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2]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于提升竞争力[2]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时,选取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不适用[2] 限制性股票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29] -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30]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31] 决策程序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的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7]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