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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30129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等相关人员[4] 责任认定 - 违反法律法规等致年报信息披露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6] - 因各环节错误致年报差错相关人员承担直接责任[7] 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等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9]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可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处理[9] 处理流程 - 董事会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4] 经济处罚 - 公司相关人员触发事件处罚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1] 参照执行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3]
东星医疗(3012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范工作[3] - 基本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3][4] 沟通与活动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5][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6]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人员与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多项内容[11] - 从事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24] - 可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培训[25] 档案与审核 - 活动记录及交流内容记入档案,按规定执行[14] - 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并做好档案记录[14]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经董秘审核发布[14] - 主动采访媒体资料经董秘审核[15] 其他规定 - 与监管部门等建立良好沟通解决问题[15] - 其他部门及员工协助管理工作[15] - 特定时期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5] - 办法术语含数规定[17]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以新文件为准[17]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施行[17]
东星医疗(3012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审议事项触发条件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资助金额等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临时股东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十日内反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1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16] 股东会表决要求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股东持股与提案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比例不得低于10%[1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选举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提案与表决结果 - 若变更提案应视为新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表决[3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2]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3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作特别提示[33]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34][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6] 决议公告与效力 - 公司应在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7]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9] 规则解释与施行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3]
东星医疗(30129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战略委员会细则制定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5]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0] -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或同意不受限[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规则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1]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秘书保存,决议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东星医疗(30129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第一节 定期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 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
东星医疗(30129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债 权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或者定金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二章 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权限、审议及披露程序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 披露。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东星医疗(3012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应及时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9] 资产及诉讼报告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该资产30%应及时报告[10]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12] 业绩及股权报告标准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10,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0,15] 其他报告事项 - 公司发行新股等融资方案,相关主体应及时提供信息[20]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并核实原因[14]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文件[19] - 控股子公司通过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后应及时报告[13]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应及时报告相关内容[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提前通知并报告变动情况[14] 报告要求及处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0]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20]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20]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应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1] - 证券事务代表应对上报重大信息整理保管[21]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及时准确完整报告重大信息[23]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报告涉及资料[2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23] - 董事会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并严格保密[23]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东星医疗(301290)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7 19:21
往来资金余额 - 东星华美医疗科技期初9851.87万元,偿还170万元,期末9681.87万元[2] - 常州威克医疗器械期初11086.99万元,累计发生2687.1万元,期末13774.09万元[2] - 江苏孜航精密五金期初3080.08万元,累计发生325.81万元,偿还2.04万元,期末3403.85万元[2] 应收账款余额 - 江苏孜航精密五金期初33.24万元,累计发生271.39万元,偿还269.64万元,期末34.99万元[2] - 常州威克医疗器械期初9.3万元,累计发生106.34万元,偿还109.15万元,期末6.49万元[2] - 常州昶恒精密模具科技期初2.28万元,累计发生24.75万元,偿还24.92万元,期末2.11万元[2] - 三丰东星医疗器材期初142.88万元,累计发生79.93万元,偿还208.83万元,期末13.98万元[2] 预付账款余额 - 苏州三丰原创医疗科技期初59.61万元,累计发生197.42万元,期末222.86万元[3]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期初24266.25万元,累计发生3692.74万元,偿还1007.44万元,期末26951.55万元[3]
东星医疗(301290)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19:21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 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 案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 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依 照自身实际治理情况,决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 ...
东星医疗(301290)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08-27 19:21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