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30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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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30129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 细则时间为2025年8月[19] 网络投票细则 - 2025年8月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1] -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代码为301290,投票简称为东星投票[8]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深交所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9:15开始,15:00结束[8][10] - 股东会通知次日申请开通服务,股权登记次日完成复核[5] - 网络投票前二日提供全部股东电子数据[7] - 股权登记日和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6] 投票规则 - 表决权数量按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总和,多账户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12] - 合格境外机构等集合类账户互联网投票计入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不计入[13] 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非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16] 结果查询 - 股东会次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互联网可查一年内结果[16]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东星医疗(30129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6]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 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经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规定[11] 担保与日常交易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3] 特殊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4] 审议规则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状况等并评估[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16] - 董事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7] 办法说明 - 本办法对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等有约束力[3] - 本办法“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19]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东星医疗(30129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经费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7] 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直接任免,人员需具备相应条件并恪守保密原则[7,8] 工作指导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工作,履行多项职责,包括审阅计划、审核报告等[10,11] 工作方针与职责 - 内部审计部遵循特定工作方针,履行多项职责,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1]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12] 审计工作内容 -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制度审计和特殊目的审计[13] 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查阅需履行相应批准手续[14] 工作权限 - 内部审计部门有参加会议、要求报送资料、审查评价等工作权限[14,15] 工作计划 - 内部审计部应在本年底前编制下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17]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确定审计事项后提前通知被审计方准备资料,被审计方需配合并对资料负责[16] - 内部审计部门可聘请外部专家或抽调内部人员组成审计组[17] - 内部审计部门以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出具审计报告,提交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19] 内部控制审查 - 内部控制审查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0] 报告出具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保荐机构等核查并出具意见[2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26] 整改与激励 - 公司建立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将结果告知内部审计部门[23]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违规人员按规定追究责任[25]
东星医疗(30129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用作出资的其他资 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出资设立企业、对已出资企 业增加投资、收购、兼并等股权类投资,委托理财类投资,以及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 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审议及披露程序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五条 公司拟发生对外投资事项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报董事长、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具体为: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
东星医疗(30129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自律规则和《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 差异等情形(获得监管机构同意的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延 ...
东星医疗(3012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
东星医疗(3012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范工作[3] - 基本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3][4] 沟通与活动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5][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6]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人员与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多项内容[11] - 从事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24] - 可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培训[25] 档案与审核 - 活动记录及交流内容记入档案,按规定执行[14] - 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并做好档案记录[14]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经董秘审核发布[14] - 主动采访媒体资料经董秘审核[15] 其他规定 - 与监管部门等建立良好沟通解决问题[15] - 其他部门及员工协助管理工作[15] - 特定时期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5] - 办法术语含数规定[17]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以新文件为准[17]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施行[17]
东星医疗(30129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战略委员会细则制定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5]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0] -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或同意不受限[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规则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1]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秘书保存,决议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东星医疗(30129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第一节 定期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 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
东星医疗(30129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债 权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或者定金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二章 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权限、审议及披露程序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 披露。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