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富乐德(301297)
icon
搜索文档
富乐德: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6 17: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 年12月23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65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 ...
富乐德: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12-06 17:35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 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更换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光大证券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胡宇翔先生、 贺凯谋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12月31日结束。 现因贺凯谋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适合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 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刘丽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接替贺凯谋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为胡宇翔先生、刘丽敏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贺凯谋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07日 1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63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 ...
富乐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7:35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64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 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 5 人)。会议由董事 长贺贤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 2024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 ...
富乐德: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2024-11-25 23:34
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江苏 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华"或"标的公司")100.00%股 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如下事项作出说明: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 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 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 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 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 ...
富乐德:关于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
2024-11-25 23:3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 的 法律意见书 邮编:20012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致: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富乐德股份")的委托,并根据上市公 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作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 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 "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所现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申和")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是否符合免于发出要约事宜进 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 声明事项 2 | | --- | --- | | 释 | 义 4 | | 正 | 文 9 | | 一、 | 收 ...
富乐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2024-11-25 23:3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现场培训分为股东减持新规、董监高减持新规、规范运作新规三个板 块,主要结合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5 月发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交所 2023 年 12 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介绍了上市公司股 东与董监高减持的要求、股份交易行为规范、证监会以及深交所新规等方面的 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分析了相关处罚案例。 2024 年度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 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 法规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培训的富乐德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
富乐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2024-11-25 23:33
目 录 | 一、审阅报告…………………………………………………………… | 第 | 1 | 页 | | --- | --- | --- | --- | |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第 | | 2—3 | 页 | |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2 | 页 | |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 第 | 3 | 页 | |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第 4—93 | | | 页 | | 四、附件……………………………………………………………第 | 94—97 | | 页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 | 94 |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 | 95 | 页 | |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 96-97 | | 页 | 审 阅 报 告 天健审〔2024〕10755 号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富乐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25 23:3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富乐德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明和承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安徽富乐德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富乐德发 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 及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 ...
富乐德: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11-25 23:33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申和投资有 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26 日开市 起停牌,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同期大盘涨跌幅情况、同期同行业板块涨跌幅情况 如下: 1 | 股价/指数 | | | 停牌前第 | 21 | 个交易日 | 停牌前第 | 1 | 个交易日 | 涨跌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 | 年 8 | 月 日) 26 | ...
富乐德: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及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2024-11-25 23:33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 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及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 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亦不存在业务关系之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所设定的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 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评估假设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1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申和投资 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富乐华半导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华"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拟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