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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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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8 22: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 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持续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是指深圳证券 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 址为: 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互 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 良好的 ...
泓淋电力(3014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22: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 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和进行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办事 机构。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 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从事财务、管理、法律、经济等领域 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泓淋电力(30143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威海市泓 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 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方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 函的担保等。 第十条 被担保人向公司申请担保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 执行董事)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 得对外提供担保,任 ...
泓淋电力(30143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 6 个月的;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 ...
泓淋电力(30143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2:4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 控制度,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
泓淋电力(3014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8-28 22: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以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直接或间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时,应按 照本制度进行登记。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 理工作,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 ...
泓淋电力(3014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 理人员。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 制挂钩。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政策与方案的专门机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与评价,根 据考评结果,计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进行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二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六条 ...
泓淋电力(3014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22: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依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 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中国 证监会及其 ...
泓淋电力(3014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22: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含续聘、改聘,下同),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 ...
泓淋电力(30143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四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