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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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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SZ):上半年净利润9246.74万元 同比下降8.62%
格隆汇· 2025-08-29 05:15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8.76亿元 同比增长23.7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6.74万元 同比下降8.62% [1]
泓淋电力(30143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报告要求 - 子公司应在每年前三季度结束后15天内提供上季度生产经营及财务报表[16] - 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及财务报表[16] - 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按季、半年、年度提交报告[23]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候选人,委派或推荐的董监由公司董事会提名[8] 事项审批 - 子公司拟变更会计政策或估计等事项,应报公司审批后实施[21] - 子公司拟发生对外投资等行为,应报公司审批后实施[27] 审计检查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含内部控制审计等[19]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例行和专项检查[20] 担保限制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子公司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17] 信息报告 - 子公司应及时提供对公司形象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23] - 子公司需报告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24] - 子公司需报告重要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24] - 子公司需报告大额银行退票情况[24] - 子公司需报告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24] - 子公司需报告遭受的重大损失[24] - 子公司需报告重大行政处罚[24] - 子公司需报告主要人事突然变动[25] 决议提交 - 子公司应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23] 经营规划 -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和计划[15]
泓淋电力(30143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2: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补选 - 人数低于规定或比例不符时,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5]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会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 “以上”等含本数,“过半数”不含[19]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泓淋电力(301439)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2:47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6]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董事会、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 细则中“以上”“少于”“低于”均包括本数,“过半数”不包括本数[18] - 公司名称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9]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21]
泓淋电力(30143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2][3][5] 流程与保管 - 内部审核流程含部门提交、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8] - 登记事项资料审核后归档保管十年[6] 报送与责任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交易所及证监局[11] - 违规办理或未及时披露追究责任人责任[11]
泓淋电力(301439)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2025-08-28 22:47
职工董事人数与任期 - 职工董事人数为1名[6] - 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6] - 新选举职工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5] 选举与罢免规则 - 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8] - 选举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11] - 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联名可提出罢免动议[15] 评议与保障措施 - 职工代表大会是选举唯一法定机构[9] - 可对职工董事进行年度或任期评议[23] - 公司保证职工董事获取履职资料[22] - 工会建立选任与履职档案并保存[26]
泓淋电力(301439) - 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印章刻制 - 公司公章等刻制由财务部申请,董事长批准[5] - 财务专用章刻制由财务部申请,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5] - 董事会印章刻制由证券部申请,董事长批准[5] - 各部门及子公司印章刻制由使用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审批,董事长批准[5] 印章管理 - 公司印章管理实行“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8] - 财务部或授权部门负责公章等印章管理与制发[3] 印章使用 - 印章使用需按公司审批规定审批后方可用印[12] - 财务专用章使用涉及对外支付需确认资金审批流程完整[12] - 董事会印章使用常规信息披露工作可由董事会秘书批准[12] 其他规定 - 已盖章未使用文件须交回财务部销毁[20] - 财务部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每次用印后填写并保管[21] - 总经理不定期检查印章,使用和保管部门定期检查[18]
泓淋电力(3014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相关 -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5]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战略、经营、风险等信息[5][6] - 沟通方式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等多渠道[8] 管理措施 - 设专人负责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7] - 在官网开投资者关系专栏,用公益网络平台开展活动[8] - 可安排现场参观,避免泄露内幕信息[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4]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14]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17]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工作[2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21] 人员及档案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8]
泓淋电力(3014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件、重大事项)是指法律、法规、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应当披露的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 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信息 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 披露事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联络人,负责组 ...
泓淋电力(30143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2:4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当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