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3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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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9 14:26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3] - 公司无表决权差异安排且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3] 财务分配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及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2] - 报告期未发生因转融通业务导致的股东持股变化 [2] 报告披露情况 - 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全文 投资者需查阅指定媒体获取完整信息 [1] - 公司无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 - 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无存续债券情况 [3]
泓淋电力(301439.SZ):上半年净利润9246.74万元 同比下降8.62%
格隆汇· 2025-08-29 05:15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8.76亿元 同比增长23.7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6.74万元 同比下降8.62% [1]
泓淋电力(30143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报告要求 - 子公司应在每年前三季度结束后15天内提供上季度生产经营及财务报表[16] - 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及财务报表[16] - 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按季、半年、年度提交报告[23]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候选人,委派或推荐的董监由公司董事会提名[8] 事项审批 - 子公司拟变更会计政策或估计等事项,应报公司审批后实施[21] - 子公司拟发生对外投资等行为,应报公司审批后实施[27] 审计检查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含内部控制审计等[19]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例行和专项检查[20] 担保限制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子公司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17] 信息报告 - 子公司应及时提供对公司形象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23] - 子公司需报告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24] - 子公司需报告重要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24] - 子公司需报告大额银行退票情况[24] - 子公司需报告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24] - 子公司需报告遭受的重大损失[24] - 子公司需报告重大行政处罚[24] - 子公司需报告主要人事突然变动[25] 决议提交 - 子公司应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23] 经营规划 -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和计划[15]
泓淋电力(30143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2: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补选 - 人数低于规定或比例不符时,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5]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会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 “以上”等含本数,“过半数”不含[19]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泓淋电力(301439)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2:47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6]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董事会、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 细则中“以上”“少于”“低于”均包括本数,“过半数”不包括本数[18] - 公司名称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9]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21]
泓淋电力(30143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2][3][5] 流程与保管 - 内部审核流程含部门提交、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8] - 登记事项资料审核后归档保管十年[6] 报送与责任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交易所及证监局[11] - 违规办理或未及时披露追究责任人责任[11]
泓淋电力(301439)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2025-08-28 22:47
职工董事人数与任期 - 职工董事人数为1名[6] - 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6] - 新选举职工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5] 选举与罢免规则 - 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8] - 选举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11] - 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联名可提出罢免动议[15] 评议与保障措施 - 职工代表大会是选举唯一法定机构[9] - 可对职工董事进行年度或任期评议[23] - 公司保证职工董事获取履职资料[22] - 工会建立选任与履职档案并保存[26]
泓淋电力(301439) - 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印章刻制 - 公司公章等刻制由财务部申请,董事长批准[5] - 财务专用章刻制由财务部申请,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5] - 董事会印章刻制由证券部申请,董事长批准[5] - 各部门及子公司印章刻制由使用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审批,董事长批准[5] 印章管理 - 公司印章管理实行“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8] - 财务部或授权部门负责公章等印章管理与制发[3] 印章使用 - 印章使用需按公司审批规定审批后方可用印[12] - 财务专用章使用涉及对外支付需确认资金审批流程完整[12] - 董事会印章使用常规信息披露工作可由董事会秘书批准[12] 其他规定 - 已盖章未使用文件须交回财务部销毁[20] - 财务部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每次用印后填写并保管[21] - 总经理不定期检查印章,使用和保管部门定期检查[18]
泓淋电力(3014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相关 -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5]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战略、经营、风险等信息[5][6] - 沟通方式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等多渠道[8] 管理措施 - 设专人负责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7] - 在官网开投资者关系专栏,用公益网络平台开展活动[8] - 可安排现场参观,避免泄露内幕信息[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4]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14]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17]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工作[2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21] 人员及档案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8]
泓淋电力(3014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12]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12]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12][15]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等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5] - 公司股票因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18]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4][15]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17]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其后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中说明情形是否消除[17] - 公司半年度报告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形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问题需及时披露更正[18] 股权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9]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1]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需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信息[24] - 筹划事项持续久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25] - 已披露事项重大变化需及时披露进展公告[22]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22][24]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27]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澄清[28] 披露流程与责任 - 信息披露应通过深交所认可方式报送符合要求文件[27] - 公司董高应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29] - 公司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1]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31] - 董事会应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不得披露未经审议的报告[33] - 公司重大事件报告、审核、披露有明确程序[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5]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44] - 公司相关人员对应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6] - 公司实行保密责任人制度,各级负责人为保密第一责任人[47] - 公司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应披露信息,但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47] 豁免与暂缓披露 - 符合条件的信息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49] - 暂缓披露信息需满足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50][51]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经初审、审核、董事长签署决定[51] 档案管理与责任追究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档案管理[53]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5]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5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