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3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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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智能(301456) -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2025-10-28 18:18
财务总监设置 -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任职资格 - 需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曾在大中型企业任职相关负责人2年以上[6] 职责权限 - 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分析和建议[11] -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审查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13] - 审核资金使用及费用报支[13] - 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14] - 加强财务流程控制,检查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况[14] - 保证公司财务独立,拒绝侵占利益指令并报告[14] 义务责任 - 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违反规定需赔偿[17][19] - 出现三种情形之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0] - 对财务数据、报告真实性负责[22] 监督考核 - 向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22] - 接受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考核[23] - 接受总经理定期和任期绩效考核[24] 薪酬奖惩 - 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4] - 履职有贡献奖励,监督不善处罚[24] - 违法失职给予处分,造成损失赔偿[21]
盘古智能(30145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8 18:18
制度与职责 - 制度于2025年10月制定[1]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协调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等[6] 工作安排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协调沟通,财务和内审机构配合[5] - 审计委员会听取管理层汇报并考察重大问题[9] -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时间等安排[9] 财务流程 - 财务部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财务报表初审[9] - 审计委员会关注审计进程并督促提交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年报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事务所管理 - 特定情形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报告提交 - 审计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和监督报告[15]
盘古智能(3014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8:18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并列席董事会会议[11][13]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18] - 特定情形需三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18]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履职规定 - 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13] - 不得在控股股东或其控制企业担任除董监外行政职务[9] 报告要求 - 特定情形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提请信息披露[17] - 董事会或审计委要求五日内报告工作[23] -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4] 其他规定 - 设副总经理等协助总经理工作[16] - 接受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考核[2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
盘古智能(3014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实施办法
2025-10-28 18:18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五天通知[17] 评价要素及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为40%[9]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为15%[9]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2] - 评分规则为(1 -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15分[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5]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法律执行、标准程序、约定书履行等情况[20]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情形高度谨慎[21]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并处理责任人[22]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4] 其他 - 选聘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6]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30] 评分细则 - 资质条件和执业记录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方面有评分规则[2] - 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人力资源部分有评分规则[3] - 工作方案部分有评分规则[4] - 对各类监管要求的响应能力方面有评分规则[5] - 审计质量和管理解决复杂会计处理和交易的能力方面有评分规则[6] - 审计质量和管理方面有评分规则[7] - 保密及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有评分规则[8] - 风险承担能力方面有评分规则[9] - 各项评分合计分值为100分[9]
盘古智能(3014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8:18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交易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交易需报告[13]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超千万元诉讼需报告[1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 30%需报告[16]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变化需关注[18] - 公司一次性签署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 50%以上且超 1 亿元需重视[20]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3]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的,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23] - 公司控股股东等获悉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工作[2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等负责[27] - 公司董事等在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7]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责任人将受相应处分[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3]
盘古智能(30145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8 18:18
治理机制完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3] 独立董事职责 - 听取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汇报[5] - 参加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6] - 关注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等情况[7] - 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7] - 关注信息保密情况[8] - 督促公司披露应披露事项[8] - 监督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8] 财务总监职责 - 向独立董事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6]
盘古智能(30145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8 18:18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持股比例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3] 控制权认定 - 公司应客观准确认定控制权归属,无正当理由不得认定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7] 控股股东义务 - 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7]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得开展同业竞争[9] - 不得通过非股东权利方式影响公司人事任免,限制人员履职[10] - 及其关联人不得共用公司银行账户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1] - 不得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11] - 及其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利用控制地位谋取公司商业机会[13][15] - 维护公司在提供担保方面的独立决策,不得强令违规担保[16] - 与公司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7] - 不得利用多种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18]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19] - 转让控制权前应解决未清偿债务等情形[20] 信息披露 - 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应告知公司[24] - 出现经营恶化等多种情形应告知公司[24] - 信息泄露等情形应通知公司发提示性公告[25] 信息保密 - 不得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25]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26] 规范生效 - 本规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盘古智能(30145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8 18:1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项目论证与调整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8]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一千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协议签订与置换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8]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0]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3] -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7]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以及高风险投资[13]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1] 规则适用 - 2025年6月15日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定,之前的适用原规则[23]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一次[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盘古智能(3014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担保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需股东会审议[10]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绝对金额超 5000 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担保豁免与披露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符合特定情形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 15 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需及时披露[18] 担保管理与职责 - 担保合同应确定债权人、债务人等条款[19] - 董事会应建立担保行为定期核查制度[20] - 公司接到担保申请后需对被担保人资信审查评估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财务部在对外担保中有资信调查等多项职责[23] - 法务人员在对外担保中有起草审核合同等职责[24] - 内部审计机构对担保事项进行监督检查[25]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并明确印章使用审批权限[25] - 应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25] 违规处理与生效 - 未按规定程序签订担保合同的人员应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27]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
盘古智能(30145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8 18:18
关联人定义 - 关联法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7]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8] 交易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特定程序[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需特定程序[17]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7]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除外[19] - 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20] - 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0]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并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履行[22] - 年报和半年报应分类汇总披露[22] - 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履行程序披露[22]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30]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3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