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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智能(30145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2025-10-28 18:18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 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 ...
盘古智能(30145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8 18:18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依照《公司章程》和 本细则赋予的各项职权及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
盘古智能(30145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8:18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配专职人员设负责人一名[5] 工作汇报与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审计流程 - 提前七日前通知被审计对象[18] - 被审计对象十日内送交书面意见[18] - 被审计对象十五日内可提复审或更改申请[20] 资料保存与制度执行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公司根据审计问题完善制度和内控体系[24] 审计机构权限 - 可建议表彰奖励突出贡献人员[22] - 有权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并建议处分处罚[23] 人员违规处理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23] 制度相关 - 制度以相关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25][2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7] - 涉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8]
盘古智能(30145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8 18:18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 报")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中的审查、监督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 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 ...
盘古智能(301456) -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2025-10-28 18:18
财务总监设置 -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任职资格 - 需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曾在大中型企业任职相关负责人2年以上[6] 职责权限 - 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分析和建议[11] -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审查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13] - 审核资金使用及费用报支[13] - 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14] - 加强财务流程控制,检查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况[14] - 保证公司财务独立,拒绝侵占利益指令并报告[14] 义务责任 - 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违反规定需赔偿[17][19] - 出现三种情形之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0] - 对财务数据、报告真实性负责[22] 监督考核 - 向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22] - 接受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考核[23] - 接受总经理定期和任期绩效考核[24] 薪酬奖惩 - 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4] - 履职有贡献奖励,监督不善处罚[24] - 违法失职给予处分,造成损失赔偿[21]
盘古智能(3014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8:18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规范地行使职权,维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效能提升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负责贯彻落 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 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司、投资者和职工的 利益;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 ...
盘古智能(3014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8:18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内部重大信息的 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
盘古智能(3014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实施办法
2025-10-28 18:18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五天通知[17] 评价要素及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为40%[9]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为15%[9]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2] - 评分规则为(1 -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15分[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5]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法律执行、标准程序、约定书履行等情况[20]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情形高度谨慎[21]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并处理责任人[22]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4] 其他 - 选聘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6]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30] 评分细则 - 资质条件和执业记录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方面有评分规则[2] - 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人力资源部分有评分规则[3] - 工作方案部分有评分规则[4] - 对各类监管要求的响应能力方面有评分规则[5] - 审计质量和管理解决复杂会计处理和交易的能力方面有评分规则[6] - 审计质量和管理方面有评分规则[7] - 保密及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有评分规则[8] - 风险承担能力方面有评分规则[9] - 各项评分合计分值为100分[9]
盘古智能(30145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8 18:1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 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 股东的利益。 第 ...
盘古智能(30145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8 18:18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 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报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关于年报工作的汇报和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行 职责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