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30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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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03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数名,共同负责日常经营管理[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聘期届满可连任[6] 履职与报告 - 董事会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一个月内批复[6] - 总经理因故暂不能履职,代职超二十个工作日需董事会定代理人[10]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资产资金使用情况[22] - 总经理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财务制度执行、资产资金运作问题[24] - 总经理每年书面提交工作报告,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汇报日常工作[26] 管理权限 - 总经理制定规章按董事会基本制度和授权范围[17] - 副总经理等对总经理负责,按授予职权工作[20] - 总经理可提职能部门设置方案,经管理层讨论通过后执行[20] - 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定期向总经理报告经营管理情况[20] - 总经理不定期召开办公会研究重大问题并主持[20] - 总经理决定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先听工会或职工代表董事意见[21] - 特定情况来不及开董事会,总经理可先修改决策,事后报告[1] 绩效与奖惩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其他由总经理组织[29] - 总经理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并处罚违规人员[29] - 完成年度目标利润等指标,总经理和管理层获奖励,反之受处罚[29] - 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公司损失,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9] 其他 - 重大诉讼、政策变化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1] - 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变动或与预告差异大需关注[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0]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细则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30]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22][24]
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03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 称"《 公 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含津贴,下同)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新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依照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下设 ...
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03
担保审批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股东会审批[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表决要求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担保原则与管理 - 公司为互保单位提供担保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5] - 公司财务部是对外担保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工作[15] 风险应对 - 若被担保人经营恶化或出现重大事项,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等情况,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6]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等情况,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6]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17]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等内容[21]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1]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3] - 经办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被追究责任[23]
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03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范围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召开。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 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其 他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位独 立董事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一条 独 ...
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0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股东会决议 - 普通事项需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特殊规定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可免于评估或审计[10]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6] 审议要求 - 不审议标的状况不清等关联交易[17] - 董事会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股东持股以股权登记日为准[19] 专业意见 - 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或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可聘中介机构[19] - 股东会、董事会判断关联交易是否有利,必要时聘专业评估师或顾问[19] 交易规范 - 详细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9] - 董事及高管关注公司利益,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19] - 关联方造成损失,董事会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19] - 与关联人交易签书面协议并按规定披露[20]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03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与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豪恩汽车 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 ...
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被提名[9] - 独立董事连续担任不得超过六年[13]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监督与罢免 - 特定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7]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7]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选[17][18] 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4] 会议相关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 履职中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专门委员会讨论[31]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2]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公司保障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38][41]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相关费用,给予相适应津贴[4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42]
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03
制度制定 - 公司2025年8月22日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4]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平等对待、保障知情权等五项原则[2]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7]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五项素质[7] 沟通与职责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多样,工作内容含披露战略信息[11] - 管理部门职责包括信息沟通、报告编制等[10] - 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其负责人有协助义务[12]
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3]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9]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意见,存在问题要求更正[10]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政策流程,提议启动选聘,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并督促审计计划实施等[12] 内部审计部工作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5] 公司响应流程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17] 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1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8]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委员连续三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人数不足则提交董事会审议[1] -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 - 记录会议需包含会议召集人、主持人等多项内容[25] 工作细则 -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4]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9:03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 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证 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 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 个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