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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显发)
2024-04-28 15:57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显发,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诉讼法专 业博士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 庭长;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贸易金融事业 部、集团事业部、特殊资产部保全中心负责人;2017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金诚 同达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解决一组高级合伙人;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
达利凯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8 15:57
证券代码:301566 证券简称:达利凯普 公告编号:2024-016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4,831,608.0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 12,483,160.81 元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 利润为 387,012,355.62 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387,012,534.43 元。按照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 ...
达利凯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04-28 15:57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其业务行为 不适用制度规定。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二)理财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
达利凯普: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8 15:57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一)资质条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四)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证监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
达利凯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8 15:57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 续聘、改聘、新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 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选聘 ...
达利凯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15:57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 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现 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程序和相关决议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无内幕交易、 无损害公司股东和公司自身利益的行为。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 | --- | --- | | 第一届监事会第 | 2023-3-2 | 1、《关于公司 ...
达利凯普: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4-04-28 15:57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二)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 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 交易。 (三)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 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一条 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功能,规范大 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 理程序,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及其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 及公司的全资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 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境 ...
达利凯普: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8 15:57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2] - 2023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2024年费用待协商[5] 审计机构情况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836人[2] - 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2] - 上年末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3]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措施6次,从业人员涉50人[3] 内部决策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续聘天健[6][7][9]
达利凯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4-28 15:57
股份转让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7] 交易申报 - 董监高买卖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8]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8] 融资融券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监高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100%自动锁定;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13] - 董监高离任申报后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15] 其他规定 - 董监高多证券账户应合并为一个,合并前分别做锁定、解锁处理[14] - 董监高股份有附加条件时应登记为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4] - 董监高离任后三年内被提名需披露聘任理由及买卖股票情况[15] - 定期报告需披露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15] - 董监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5] - 董监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监高相关数据信息及申报[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达利凯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5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大 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达利凯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达利凯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00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的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