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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30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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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301566)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7-10 20:01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披露信息[5] - 特定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5] 资助相关要求 - 对部分公司提供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6] - 董事会审议需评估多方面情况并披露相关内容[7] - 提供资助应签协议,续资助需重新报批[7]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需公告多项内容[9] - 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措施[10] 款项管理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11]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和跟踪监督[13][14][15] - 内审部负责合规监督[13][14][15]
达利凯普(3015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0 20: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需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5] 工作开展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信息披露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股东沟通 - 公司应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并可会前与投资者沟通[9] 说明会召开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权益维护 - 公司应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及维护权益活动[11]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4]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沟通、定期报告等工作[17] 员工配合 - 公司全体员工应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 董事会办公室应培训员工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18] 沟通方式 - 董事会办公室应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借助互联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19] 信息公布 - 公司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21]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需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1] 信息限制 - 公司不得通过互动易网站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1] 调研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1]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4][25]
达利凯普(30156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7-10 20:01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定规范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董秘制作更新关联方清单交财务部[6] - 资金往来需经决策机构审批并签协议[11] 资金使用限制 - 禁止以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6] 审查监督机制 - 财务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7] - 内审部每季度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内审[7] - 注册会计师审计财报时出具专项说明[8]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1] - 董高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14]
达利凯普(301566)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07-10 20:01
信息保密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负责人[3] - 持股超5%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部人员[9]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规定时限内在指定媒体披露重大信息,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13][14] - 拟实施重要事项需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报备[15] 异常情况处理 - 重大信息泄露应追责、报告和披露[15] -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19]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24][25] - 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七月[26]
达利凯普(30156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0 20:01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收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5] - 重大诉讼仲裁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7] - 连续12个月诉讼仲裁累计达标准适用报告规定[17] 特定情形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报告特定业绩财务情形[18]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当日核实原因报告[19]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特定事件书面告知[21] - 发行再融资方案控股股东等提供信息[22] 信息处理与责任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特定时点通报重大信息[25] - 董事会秘书分析上报信息必要时提请披露[26] - 各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29] - 不履行报告义务致不良后果追究责任[29]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达利凯普(3015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0 20:0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违规处理与档案保存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5] - 内幕信息档案及备忘录信息至少保存10年[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15] 其他规定 - 制度与法规冲突时遵照法规执行[20] - 董高、员工持有交易公司证券遵守相应规定[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并审议通过后生效[21][22]
达利凯普(30156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0 20: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和薪酬制度[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不受限[10] -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工作流程 - 公司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考评后提报酬奖励方式报董事会批准[15][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审议[18]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改,自审议通过实施,与法规章程不一致以其为准[20][21][22]
达利凯普(30156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0 20:01
资金支取与项目论证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6]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程序[13] - 节余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资金使用规则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5] - 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及高风险投资[10]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5]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6]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7] 募资金用途 - 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17] - 存在取消原项目等四种情形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超募资金使用超审议范围严重时视为擅自改变用途[19] 资金使用差异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22]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2] - 财务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2] - 审计委员会认为有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23]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23]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无法提出”时,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整改措施并披露[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4]
达利凯普(30156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0 20:0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定义 -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为关联交易[9]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程序并披露[19][2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证券服务机构出具报告[20] 特殊交易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3][24] 日常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以超出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25]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5]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5] 豁免情形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在三种情形下可免于审计或评估[21] - 公司与关联人五类交易可申请免于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26] 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两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1]
达利凯普(3015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0 20: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9] - 不符合规定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8] 公司支持与配合 - 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按时发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28] - 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9]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给予津贴,标准经审议并年报披露[29] - 独立董事不应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9] 股东定义与制度生效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股东[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