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美信科技(301577)
icon
搜索文档
美信科技(301577) - 美信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7-07 21:1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20日公告,7月7日15:00现场召开[7] - 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7日9:15 - 15:00[8] - 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新南金湖一路3号1号楼二楼青花会议室[7]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4名,代表25,418,945股,占比57.4310%[10]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46名,代表2,225,803股,占比5.0289%[10] - 出席投票股东共50名,代表27,644,748股,占比62.4599%[10] - 参加投票中小股东47名,代表2,225,903股,占比5.0292%[10]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同意比例超99.8%[15][16][17][21][22][24][25][26] - 五项议案中小股东同意2,196,103股,占比98.6612%[21][23][24][25][27] 候选人提名情况 - 提名张定珍等4人为董候选人,同意比例超99.4%[27][28][29][30] - 中小股东对4人候选人同意比例超93.5%[27][28][29][30]
美信科技(301577)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7-04 18:45
资金使用 - 公司同意用不超1.4亿闲置募集和不超2.1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 - 公司近期用2000万闲置募集买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3] 投资收益 - 过去12个月招行两款理财到期赎回本金3000万,实际收益约10.02万[9] - 7000万闲置募集买的民生银行大额存单未到期,预计年化2.5%-3%[11] 风险与控制 - 投资风险包括市场波动、收益不可预期等[6] - 风控措施有选低风险产品、跟踪投向等[6][7] 其他情况 - 现金管理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各方发表同意意见[5] - 前十二个月累计未到期赎回现金管理余额0.9亿[12]
美信科技(30157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9 19:3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是关联人[7][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超300万元,经程序审议披露[14] - 股东会决定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并披露报告[1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审议提交股东会[14]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5] 交易计算与豁免 - 关联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金额,已履行义务不再纳入累计[15][16]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股票等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7]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6] 交易协议与定价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政策,主要条款变化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0]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可参照相关原则执行,特定项可用定价方法[21][22] - 无法按原则方法定价需披露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23]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5]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及章程规定,不一致以章程为准[25][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28]
美信科技(3015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2025-06-19 19:31
内幕信息界定 - 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需配合内幕信息登记报备[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管理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登记备案 - 知情人获悉内幕信息时填写登记表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3]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4]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深交所备案[16] 监督管理 - 董事会秘书监督、管理并汇总内幕信息档案[14] - 相关主体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登记表送达不晚于信息披露时间[15] 流转审批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部门一事一记登记[16] - 知情人第一时间告知秘书,秘书组织填写核实后存档报备[17] - 流转审批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在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8][20] 保密与处分 - 向其他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21] - 知情人违反制度按情节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6] 其他 - 证券简称美信科技,证券代码301577[36] - 内幕信息一事一报,不同知情人名单分别备案[34] - 知情人填写与公司关系、知悉方式、信息阶段等[35] - 公司登记填写登记人名字,汇总保留原登记人姓名[35]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所列项目为必备,可按需增加内容[36] - 备忘录涉及人员签名确认[37]
美信科技(3015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19 19:31
报告范围 - 下属公司指分公司及控股超50%或具实际控制权子公司[2] - 控股股东和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需报告[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10%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收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涉案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报告[8] - 预计净利润变动超50%需报告[8]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9] 报告流程 - 各部门、下属公司指定专人作信息报告联络人[14] - 报告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文件准备并向证券事务部报告[14] - 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信息、制作披露文件及对外沟通[14] - 公司总经理等对报告人负有督促义务[14] - 报告人在特定情形24小时内报告[16][24] - 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月未完成需及时报告并后续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6] - 联络人收集资料经第一责任人批准后送达证券事务部[17] - 第一责任人应在接到文件当天完成审阅[17]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公司将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0][21]
美信科技(301577) -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9 19: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7][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1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1]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利害关系者不得参与[31]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1] 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1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7] - 关联事项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0] -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3] - 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23] - 相关各方公布表决结果前对表决情况保密[32]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2] - 主持人或股东可要求点票[32] - 决议及时公告并说明出席人数等信息[3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作特别提示[32] 其他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现任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3]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3]
美信科技(30157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19 19:31
人员设置 -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等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5] 人员管理 - 违规聘任总经理,公司1个月内提请董事会解聘[8]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有总经理等,必要时扩至部门经理[15] 工作汇报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3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24]
美信科技(30157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9 19:31
股份买卖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6] - 任职期间每年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8]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董事和高管可一次全部转让[9]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董事和高管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董事和高管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董事和高管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董事和高管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股份锁定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5]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5] 其他规定 - 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7] - 按要求对董事和高管股份信息确认并反馈结果,错误信息导致纠纷由公司解决并由责任人担责[15] - 因特定情形对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设限公司应申请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 - 限售股满足条件董事和高管可申请解除限售,解锁剩余额度内股份,其余自动锁定[17] - 锁定期间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7]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董事和高管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7] - 违反制度公司将追究董事和高管责任,包括处分、赔偿等[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20]
美信科技(3015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19 19:3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5] 沟通方式与活动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及多种活动形式沟通[9] - 考虑股东会召开条件为股东提供便利并可会前沟通[10]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0][11] 权益维护与责任 - 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活动及处理纠纷[11]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15] 工作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4]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6] 协助与培训 - 其他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6]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6] 内部机制与记录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7] - 开展活动应记录情况并记入档案[17] 信息披露 - 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为披露渠道[18] - 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1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21][22]
美信科技(3015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19 19:3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信息披露申请与变更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并明确变更后时间[14]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发行新股或债券,应按要求披露发行和上市文件[11]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10]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事件[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属于重大事件[23]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8] 审计报告相关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并提交相关文件[18][1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中说明情形是否消除[19] 差错与违规处理 - 因前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应及时披露并更正[20]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或未完成整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按规定停牌与复牌[20] 其他披露情形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22] - 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39] 编制与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总经理等组织、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32]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3] - 信息公告经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后向深交所申请,审核后披露[34] 责任相关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重大事件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4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等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2] 内幕与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48] - 进行商务谈判需向交易对手等提供未公开信息时应签保密协议[51] 档案与制度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事务部管理[53] - 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6]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7]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和实施[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