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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30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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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3015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9 19:31
重大差错认定 - 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认定重大差错[5] - 或有事项、重大诉讼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认定重大差错[9]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认定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重大差异[10] 责任追究 - 重大差错被监管处理,内审部查实原因追究责任[12]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2]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3]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5]
美信科技(3015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19 19:3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5] 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解聘与履职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7] 履职保障 - 重大会议及时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1] - 履职受妨碍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11] 证券事务代表 - 聘请协助履职并应取得资格证书[11]
美信科技(30157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9 19:31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金融投资[2] - 投资管理部门职能包括编制投资计划、管理监督项目等[7] - 年度投资计划含投资方向、规模等内容,按审批程序审批后下达执行[9][10] - 财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资计划实施与调整[10] - 投资项目立项需提交“项目预选建议书”并经审批[12] - 项目立项后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分级决策[16] - 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门实施,子公司由经营管理层实施[18] 商标使用 - 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可无偿使用公司注册商标[21] 公司撤销与解散 - 分公司符合特定情形可撤销,需成立清算小组清算[24] - 控股子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未延期等五种情形可解散[29] 清算程序 - 控股子公司清算需向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解散清算预案等四步程序[29] - 清算小组由控股子公司战略人员等部门人员组成[29] - 清算期间非经同意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成员不得擅自离职[29] - 清算报告内容包括解散理由等四项[30] - 清算小组编制的资产负债清册经内部审计后由相关部门确认[31] - 清算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向公司总经理或法务管理部门报告[31] - 清算结束清算报告经相关部门签注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董事会确认并办理注销手续[31] - 参股公司解散清算按国家法律及章程或合同进行[3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7]
美信科技(301577)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5-06-19 19:31
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3] 项目管理 - 项目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1] - 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8] 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23] - 节余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股东会审议[24][25] 资金管理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同意[17] -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需审议披露[20] 监督检查 - 内审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使用并报告[27]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27]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情况[29] 责任处理 - 责令责任人按规使用资金并改正[32] - 致损失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32] 制度执行 - 制度与新规定抵触按新规定,董事会提交审议[3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6]
美信科技(30157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6-19 19:31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任职限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为候选人[8][9]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等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6]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6]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履职受阻可向监管报告[27] - 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并给予津贴[28]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2]
美信科技(301577) -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19 19:31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109.5149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26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26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29] - 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9]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24] 公司运营与决策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9]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7][11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5]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7]
美信科技(3015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9 19: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决议与资料保存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9] 财务披露与评估 - 披露财务报告经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8] 内部审计相关 - 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5] - 内审部向其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直报[18] - 监督内审部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18] - 监督指导内控检查与评价工作[19] 问题处理与权力 - 督促内控重大缺陷整改与追责[19] - 有权检查财务、监督董高人员[20] 股东会与诉讼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21] - 同意后5日发通知,2个月内召开[21] - 接受股东请求诉讼,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3] 细则与解释权 - 工作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5] - 解释权归董事会[26]
美信科技(30157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9 19:31
担保审批规定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3] - 多项超比例或特定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5]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 豁免与责任 - 特定情形下为子公司担保可豁免股东会审议[5] - 董事等越权签担保合同需担责[13]
美信科技(30157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2025-06-19 19:31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2] 信息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秘是第一责任人[2] - 董事等在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5] 资料报送规则 - 无依据索要敏感资料公司应拒绝报送[5] - 按规定报送资料在业绩快报披露后,急需提供需审批[6] 保密要求 - 对外报送信息应提供《保密提示函》[6] - 外部方不得泄露、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6] 违规处理 - 外部方保密不当致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6] - 外部方违规使用信息致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2]
美信科技(301577) - 李青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06-19 19:31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7]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不超1%且非前十自然人股东[7]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8] - 近三十六个月无证券期货犯罪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10]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 过往任职未因未出席会议被撤换未满十二个月[14]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15]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