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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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3016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5 18:4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需股东会审议[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绝对额超 5000 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股东会审议[10] 表决通过条件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 股东会审议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担保事项须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1] 其他规定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 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义务等情况财务部应通报披露[21] - 已披露担保事项出现未履行义务等情形需及时披露[25]
强达电路(30162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8: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7]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7]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人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15] 细则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经理等[21]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和修改权归董事会[22][23]
强达电路(301628)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8:47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并过半数通过产生[8] 会议相关 - 会计年度结束六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定期会提前5日、临时会提前3日发通知,可免通知期[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11] - 制订的董事薪酬方案报股东会批准,高管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4] - 委员可质询高管、评估业绩指标[27]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可被撤销职务[21]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0][31] - 公司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32]
强达电路(30162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05 18:4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且可集中使用[5]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总人数[7] 投票权数分配 - 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且只能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且只能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 投票有效性 - 所有股东可按意愿分配累积表决票数,但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9]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或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投票视为弃权[9] - 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9] 当选条件与后续安排 - 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的二分之一[11] -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按情况在下次或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月内再选缺额董事[12] - 若获超参会股东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当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相同则多轮选举[12]
强达电路(301628) - 经理工作制度
2025-12-05 18:47
董事与经理任职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 1/2[8] - 公司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低于一定比例和金额,董事长授权经理审批[17] - 董事长授权经理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低于 10 万、法人低于 100 万或净资产 0.1%关联交易[19] 会议与报告 - 经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可临时召集[23] - 需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31] - 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按要求 5 日内报告[36] 经理职责与处罚 - 经理拟定涉及职员利益问题应先听相关部门意见[32] - 经理报告工作需保证真实完整并负责[35] - 高管违规董事会可给予处罚[40][4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并负责解释[43][44]
强达电路(3016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5 18:47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9]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等[9] 专户管理规则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或作他用[8] 项目实施审批规则 - 子公司或公司实施项目,使用金额超募集金额10%,需董事长、经理审批并备案[19][20] 项目重新论证规则 - 超募投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项目[21]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应重新论证项目[21] 资金使用审议规则 - 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一致,不得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14] - 用于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23] 资金置换与补充规则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24] - 使用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5] 现金管理规则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27] 节余资金处理规则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32] - 节余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2] 核查与调整规则 - 内部审计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5]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34] - 募投项目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34] - 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35] 制度相关规则 - 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8]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等,不一致以《公司章程》为准[38]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40] - 公司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41] - 文件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41]
强达电路(301628) -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2025-12-05 18:46
募资情况 - 公司发行1884.40万股A股,募资总额53102.39万元,净额45320.41万元[1] 募投项目投入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南通多层板、HDI板项目累计投入26928.19万元,进度74.14%[4]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000万元,进度100%[4]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合计累计投入35928.19万元,进度79.28%[4] 产能达产率 - 南通多层板、HDI板项目T+3年投产,T+3年产能达产率18%,T+4年35%,T+5年75%,T+6年100%[8] 建设投资调整 - 建设投资调整前拟投入95951.26万元,调整后97851.29万元,调整金额1900.03万元[9] - 工程费用调整前拟投入91787.56万元,调整后94564.99万元,调整金额2777.43万元[9] - 建筑工程及安装费调整前拟投入36787.56万元,调整后33640.24万元,调整金额 -3147.32万元[9] - 设备购置费调整前拟投入55000万元,调整后60924.76万元,调整金额5924.76万元[9] - 预备费调整前拟投入2878.54万元,调整后978.51万元,调整金额 -1900.03万元[9]
强达电路(30162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2-05 18:46
公司架构调整 -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 3 号福发工业园 A - 1 栋厂房 101 - 401(一照多址企业)[2] - 公司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废止《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4] -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6 名增加至 8 名,非独立董事增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增至 3 名[4] 股份相关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股份总数为 5277.78 万股,每股 1 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75375800 股,全为普通股[7]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 10%[7]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 25%[8]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6 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形除外)[8]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25]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0]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10] - 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决议不成立[10]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或自己起诉[11]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 30 日内未诉讼等情况,股东可自行起诉[11] -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2] - 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3] - 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会议相关 - 发生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职责时,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7] - 单独或合计持股 1%以上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0] -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股东、1/3 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30] 其他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或总资产 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27] -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28]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辞职报告生效或任期届满之日起的 2 年之内仍然有效[28] - 董事长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低于 30 万、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低于 300 万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30]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0] - 公司减资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前,不得分配利润[41]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3]
强达电路(301628)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5 18:46
公司治理 - 2025年12月5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修订制度含股东、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需股东会审议[2][4] - 制定制度含董高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4]
强达电路(30162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05 18:46
独立董事提名 - 张瑾被提名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或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8] 合规声明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属特定股东,不在特定股东任职[20][21]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法违规记录[26][29][32] 其他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35][36] 签署信息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39]